第1个回答 2023-06-23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用电户可按照“先峰平谷”方式缴纳电费,即峰时(8:00-21:00)和平段(21:00-次日8:00)实行不同电价。峰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56元,谷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26元。
为鼓励用户避开高峰用电,在低谷时段用电,各地可设置一定的峰谷电价差。北京市的居民用户在享受峰谷电价的同时,还同时执行阶梯电价政策。即全年累计用电量在2300度以下(含2300度)的,电价不变;在2300度至4200度(含4200度)之间的,每度电的电价上涨0.05元;超过4200度的,每度电的电价上涨0.3元。
因此,对于北京市居民用户来说,若您一年的用电量在2300度以下,则与去年峰谷电价政策相同,电价不变;若您一年的用电量超过4200度,则每度电的电价将上涨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