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问夫妻离婚后,男方再婚,女方有孩子,还享不享受失独政策?

你好,我失独后再婚,女方有一子女,我能享受失独政策吗

国家全面实施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后,夫妻双方分别领取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伤残)或100元(死亡)的特别扶助金。2012年,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伤残)、135元(死亡)。 2014年起,中国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经济扶助力度,城镇特扶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特扶对象,参保给补贴,医疗享救助;有再生育意愿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支付范围;申请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优先安排。 所以说,若享受失独补贴,再婚后不生育孩子也不领养孩子的,可以继续享受失独补贴;反之就不能享受失独补贴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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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10
谢问夫妻离婚后,男方再婚,女方有孩子,还享不享受失独政策。
应该是没有了,因为继子也是孩子。
第2个回答  2020-01-10
生育政策己放开,如果想要二胎是允许的。
第3个回答  2020-01-10
这个好像应该不能
第4个回答  2020-01-10
那你去卫生健康部门去问问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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