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户口跟我在一起。我把孩子的户口转了跟爸爸,爸爸的户主是前妻,前妻不同意小孩的户口跟他们在一起

孩子的户口跟我在一起。我把孩子的户口转了跟爸爸,爸爸的户主是前妻,前妻不同意小孩的户口跟他们在一起,现在孩子的户囗可不可以转回来跟我?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包头市为例,可申请办理投靠父母迁移户口。

根据《包头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公民因调动、录用、购房或投靠亲属需迁往外市、旗县的,凭迁入地的《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簿,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第三十一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入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将户口迁往单位集体户或市人才中心集体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五条凡在我市范围内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因购房、结婚、租住房屋6个月以上和投靠直系亲属等原因迁入现住地的,凭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书)、结婚证、租赁合同书、户口簿等证明,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从常住人口信息系统办理迁入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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