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实地核查的总设计师——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系列报道之五

如题所述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由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以下简称部开发司)负责组织实施,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发展研究中心)是唯一的支撑单位;同时,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总项目也下达到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研究中心自组建以来承担了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委托的大量业务支撑和研究任务,在业务量非常饱满的情况下,再承接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的工作,人员抽调显得十分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发展研究中心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谭永杰(以下简称谭总)挺身而出,在已分管有9个业务研究室的情况下,主动为自己加压,迎难而上,承担了项目总负责的任务。各省市项目办的同志都亲切地称他为“矿业权实地核查的总设计师”、“描画蓝图的总工程师”。

确定先进可行的技术路线

基石: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纪实

2007年10月,谭永杰(右二)带领项目组人员在浙江长兴三狮矿区进行野外实测试验

2007年接受任务之初,在部开发司的领导下,谭总就确定了准确把握基层现状、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和要求的这个核心目标,下大力气开展了广泛的实地调研工作。他亲自带队,与部开发司有关人员先后到山东、重庆、浙江、云南、青海等省的10多个矿山和县级国土资源局调研,了解并系统研究了矿业权实地核查的核心目标、工作切入点、技术路线和工作要求等关键问题。深入浙江省长兴县三狮灰岩矿区开展实测试验,到青海省控制管理部门征求对技术要求的意见。经过近两个月的不懈努力,制定出了矿业权实地核查的技术方法指南、基本要求和实地核查的总体安排,提出了矿业权实地核查的工作核心与基本单元,并于2007年12月底在北京通过专家论证。技术指南准确击中了实地核查的核心内容,明确了具体任务要求,把握了恰当的技术难度,便于各地实际操作。不仅得到了论证专家的一致认可,更是在后来的实地核查工作中得到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施工队伍的普遍肯定,为实地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该项成果也被高票评为2010年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基石: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纪实

国务院参事、国土资源部时任总工程师、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张洪涛(中)与谭永杰、江苏国土资源厅刘震平处长(右)在讨论实地检查成果

试点调研,典型引路

工作如何推进?谭总确立了先行试点、深入调研、典型示范引路的基本思路。2008年7月,全国项目办选择了不同的矿业权类型,启动了山东省平邑县、浙江省长兴县、重庆市南川区、辽宁省铁岭县4个矿业权实地核查试点。

在试点期间,为了更多地了解情况,谭总又带领项目组马不停蹄地赴辽宁、重庆、浙江、山东、江西、海南、吉林、福建8个省(市)展开密集调研,了解各省(市)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进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的应用和存在问题。通过调研,了解了各地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了一些组织实施和技术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对问题进行反复研究的基础上,对一些具有共性的问题做了明确,《技术要求》也做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

2009年1月,谭总主持召开了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交流了试点工作进展,明确了矿业权实地核查的组织实施方式、推进措施等,为各省(区、市)大规模地组织实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提供了成熟经验。

一个多月之后,谭总又策划召开了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座谈会。会上,辽宁、浙江、福建、江苏、重庆和山东6个省(市)介绍了本省(市)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经验和基本做法。其他省(区、市)代表就工作进展,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与工作建议进行了交流讨论。会议推广了先进经验,确定了外业实测工作的组织管理措施,为全面推进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提供了范本。

基石: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纪实

2009年3月,谭永杰在福州会议期间解答矿业权实地核查有关问题

进入野外实测后,谭总组织专家先后对浙江省长兴县、辽宁省铁岭县、山东省平邑县、重庆市南川区四个矿业权实地核查试点成果进行了现场验收。为充分展示试点的工作做法和核查成果,在验收试点成果的同时,还在重庆市南川区、浙江省长兴县和辽宁省铁岭县组织召开了矿业权实地核查现场交流座谈会,按照片区分别邀请了有关省份的国土资源厅(局)矿政管理负责人与承担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部开发司领导亲临现场听取各省(区、市)汇报。通过深入实测现场考察观摩,各省(区、市)掌握了矿业权实地核查的基本做法,熟悉了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应用与矿政管理工作衔接的有关方法,通过典型示范引路,有力地推动了实地核查工作,各省(区、市)大规模实地核查的野外工作全面展开。

基石: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纪实

2009年8月19日,谭永杰(右一)和发展研究中心时任主任邓志奇(左一)在浙江长兴县野外调研

三大措施确保核查成功

在制度保障上,谭总设计了行政、技术、质量三大保证措施,并向部开发司提出了加强行政措施的建议。

在部开发司刘连和司长和王昆副司长的坚强领导和支持下,行政保证措施发挥了巨大作用。行政措施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将实地核查工作与矿业权配号挂钩,促使各省(区、市)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实地核查工作;二是建立月进度零报告与通报制度,项目办及时将进展情况上报部开发司,国土资源部不定期地以通报形式通报各省(区、市)进度报告,起到了鼓励先进、督促后进的作用;三是建立月度工作调度会制度,分析工作进展,梳理存在问题,布置月度工作;四是充分发挥宣传的激励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进实地核查工作的全面展开;五是将实地核查成果与矿业权日常管理相衔接,为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彻底推进提供了技术和政策保证。

基石: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纪实

谭永杰和浙江葛送来(左一)、辽宁焦殿阳(左四)等专家在辽宁铁岭野外核对实地核查成果

技术保证措施提出五个结合:一是确定的实测基本单元与行政区划分相结合,以便于布设基础控制网,提高野外实测工作效率,而且有利于发挥基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和作用,顺利推进核查工作;二是全国培训与省级培训相结合,二者互相促进,互为补充,扩大了培训面,满足了不同层次的需要;三是技术指导与督促检查相结合,大力倡导现场指导,采用面对面讨论、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现场指导方式成效非常显著;四是统一技术要求与分类细化的具体技术要求相结合,在统一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省(区、市)实际情况,允许将矿业权分为四类分别制定具体的实地核查工作方案与措施;五是现场试点验收观摩与大会交流相结合,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督促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各阶段的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同时,强调了单矿业权的实地核查成果,简化了县级和地市级的汇总程序,大大提高了实地核查工作效率,节省了工作时间。

质量保证措施筑起四道防线:一是统一基本技术要求,为保证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质量提供了技术保障;二是明确核查单位资质要求,明确要求各省(区、市)实地核查工作应通过招标、议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三是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实行“三检(自检100%、互检100%、单位抽检不低于30%)两审(审核、审定)”制度,作业员、核查组长、单位负责人层层验收,层层负责,控制野外工作质量,保证了野外核查资料和数据真实可靠;四是建立了成果验收体系,实行测区、省、部三级的野外验收和室内数据验收,严把实地核查成果验收关,按照任务委托关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测区的野外验收和室内验收,由全国项目办首先组织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数据验收组,到各省(区、市)分别开展数据检查验收工作;只有通过数据验收的省份,才能进行最终的部级成果验收。

他念念不忘成果的根本在于应用

无论走到哪里,谭总忘不了强调一句话:成果一定要用起来!

基石: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纪实

2011年1月6日,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全面完成,谭永杰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

基于这个思路,全国项目办于2010年初启动了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深度应用试点研究工作,选择重庆市南川区、黑龙江省黑河市、江西省赣州市、河南省洛阳市和湖北省、福建省作为试点,之后又相继启动了山东省和河北省试点,以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为基础,探索建立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数据动态更新机制、推进日常矿政管理工作和“矿政管理一张图”建设等工作。通过试点研究,提出了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应用的4个方向和具体要求。2010年9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以国土资厅函〔2010〕1012号文印发了以该项研究为基础起草的《关于加强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应用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抓紧做好下一步工作,妥善处理好矿业权实地核查发现的问题,推进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数据共享,切实保护好已建立的基础控制点和界桩,探索建立矿业权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目前,基于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的登记数据库更新和换证工作进展顺利,8个深度应用试点已经结出丰硕成果,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和应用于矿政管理的模式已经形成,基于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的“矿政管理一张图”建设试点系统已经投入应用,并展示出了良好的应用前景。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