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年假不休的话年假怎么算?

如题所述

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方法

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公式为:

年休假工资报酬=全年工资收入÷261(天)×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3。

享受了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的工作人员,支付的年休假工资报酬按全年工资收入÷261(天)×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2的方法计算。

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之和乘以12,再加上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乘以12。事业单位在实行绩效工资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当年实际收入。

机关事业单位全年工资收入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扩展资料: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参考资料: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百度百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5

1、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3、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4、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5、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扩展资料


1、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3、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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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9

  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关键是不休假的原因。

  一、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如果单位安排了,你自己不想休,这种情况按规定是没有补偿的。

  三、如果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

  1、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2、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3、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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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05-07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应休年假期间三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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