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殴 导致对方轻伤害一级 当时大家之后 对方到派出所报案 之后 双方到派出所协调 最后经派出所调解赔给对方1万2千元了事 双方签了协议就完事了 可是没过多久对方又到派出所告 后来把打人的人又叫去了 说还要继续赔钱 没有赔给对方 后来就把打人的人抓走了 现在已经在看守所待了半年了 昨天说是法院的人打来电话说受害者要我们赔给对方共计18万多 (法院的那个人说 对方的这个明细有很多不予支持的) 请问 这个怎么处理呢?能判几年?
轻伤一级不赔钱判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