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危化品罚款处罚申诉

上周来了安监局的人来我司,发现有油漆和天那水仓存,当即要求查看销售记录,我们没给,只能被迫打印了部分油漆天那水的销售记录给他们,他们过几天看出了处罚书之类的通告,要求交12万的罚款。我司很少卖的,只是当时刚好有一点客户的货,也不多。情况如此。

1、我司是否可以拒绝罚款。
2、若果不能,能否看在初犯避免罚款或者减少罚款。
3、我司一年都赚不了10万,他罚12万不是让我们倒闭得了?
5、他们说让写分资料,说明下经营情况,该怎么写可以避免罚款呢。

油漆和天那水属危化品,是需要备案登记且需要取得相关的资质,否则就是无证经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 危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 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由此可见,你已经产生客观的违法行为。

2、第七十七条 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未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的,分别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化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你需得接受10万到20万之间的罚款,并且还要没收违法所得。

这个是不管你有多少数量的,是一种行为罚,不是数量罚。

但是,如果你的经营没有任何危害社会可他人的实际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看清,是最后这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你写个申请,首先承认自己的错误,表时自己不懂法而违法,再表述一下“在执法人员的教育指导下懂法了”之类,把对方抬高点嘛,那种人都喜欢被抬的。并承诺改正,申请取得证件。然后表明你是初犯,再说明一下,没有造成任何危害后果,再把《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抬出来,申请免除处罚。
态度诚恳点,语言委婉点,说好听点,烟打勤点,谦虚点,相信你,过得了这一关。

如果最后还是不得行,来了个《处罚决定书》要罚款,罚得太多了,承受不了,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向决定书上面工色公单所对应的那个单位的上级单位或是同级人民政府法治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追问

太感谢了!希望能过这关!以后还能咨询您吗

追答

不客气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3-27
  向处罚机关的上一级申请行政复议。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