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历,亦称公历、
太阳历、新历、西历,也称
格里高利历。它是1582年,由罗马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实行的历法。从这一年后,阳历代替了公元前42年由罗马皇帝朱里.恺撒所实行的“儒略历”(旧历)。阳历是以地球环绕太阳一周的时间算作一年。它的长度为三百六十五天五小时四十八分四十六秒。由于它不是整数,为了把长短拉平,有的年份是三百六十六天,称为“闰年”;有的年份是三百六十五天,称为“平年”。这种历法在每一万年中约错三天,比旧的“儒略历”每四百年就错三天。
由于这种历法是根据地球与太阳距离的位置而定,所以它的“
二十四节气”是固定的:上半年的节气多在每月的6日、21日,下半年多在每月的8日、23日,即使相差也不过一两天。
西洋历法是明朝万历八年(1580年),由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传进中国的。利玛窦的“泰西历法”当属“儒略历”。
太平天国实行的“天历”,对中国的阴历起了革命,它采用了阳历,但对它也有所改订。“天历”中有中国原有的“干支”,也有阳历的“礼拜”(星期),可谓阴阳合历。“天历”在中国历法上说来,是一个具有革命精神的特殊历法。
辛亥革命后,从1912年元旦起,采用
中华民国纪年和阳历。1949年9月27日,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从此,我国也采用了公元纪年的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