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印度现代民族解放运动的著名领袖,现代民族资产阶级政治学说——甘地主义的 创始人。 甘地的一生饱经忧患,历尽坎坷。他出生于英国殖民桎梏下的印度,成长在一个虔诚信 奉仁爱、不杀生、素食、苦行的
印度教的家庭。他自幼腼腆、羞怯、循规蹈矩。13岁便依父 母之命与一同龄文盲女孩结婚。16岁丧父,第1个孩子出生便夭折。从小学到中学,甘地一 直平庸无奇。少年时代虽受当时革新之风的感染,曾经尝试打破素食以强身健体、振兴民族 国家,终因摆脱不了从小所受的教育,半途而废。19岁时,不惜被开除
种姓身份,远涉重洋, 赴伦敦求学。异域的文明曾令甘地产生过深刻的自卑而拜倒在它的脚下,宗教陈规的约束使 他在一个全新环境里无所适从。短时的迷惘与摸索之后,他终于放弃了对西方文明的盲目模 仿,坚持了原有的宗教信仰并兼收并蓄其他宗教教义,接受了英国法制思想的教育,取得了
伦敦大学的律师资格。学成归国后,他开始在孟买从事律师业务,却历遭挫折。第一次替人 打官司就因临阵怯场而砸锅。半年后打道回府,在家乡拉奇科特靠兄长和亲友的资助维持律 师业务。律师业务的毫无起色及令人窒息的环境,使他倍感苦闷压抑。当有个来自
南非印度 人的案子要他处理时,他便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前往南非的历程。 在南非这个种族歧视根深蒂固、无所不及的英国殖民地,甘地作为有色人种先后遭遇到 了一连串的歧视与侮辱。民族自尊心和同胞在此所受的苦难驱使他走上了领导南非印度人反 种族歧视的斗争,成为引人注目的人物。正是在南非这块充满种族歧视的土地上,甘地对他 曾经倾慕过的西方文明产生了否定,培养和锻炼了自己从事公众工作的能力,掌握了作一个 成功律师的秘诀,基本形成了他的宗教、人生观、社会政治观。他在南非领导的艰苦卓绝的 反种族歧视斗争,为南非印度人争取到了基本平等的权利,他从中也试验成功了一种有效的 武器——真理与非暴力学说及其实践。不过,在这种反歧视过程中,甘地对
英帝国仍充满幻 想。 1915年,甘地回到印度。回国初年,他坐三等车游历印度各地,以深入了解他久别的祖 国。一年以后,他开始发表演讲,宣传自己的主张,从事非暴力斗争,试验并发展了非暴力 学说。他对当时正在进行的战争予以支持,希望以此换取英国的开恩,给予印度自治。“一 战”后殖民当局的种种作为使甘地由一个英帝国的忠实追随者变成了不合作者。1919年3~4 月间,为抗议反动的“罗拉特法”,他发起全国性的非暴力抵抗运动,由于殖民当局的血腥 镇压和群众的暴力反抗,甘地一度宣布暂缓非暴力抵抗运动,试图与政府合作,但英国政府 继续在哈里发与旁遮普问题上倒行逆施,打破了甘地的幻想。在印度全民反英斗争高涨的形 势下,甘地的不合作思想趋于成熟,并率先在哈里发运动中发起群众性的抵制殖民政府的立 法机构、法院、学校、封号与洋货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进而推广为全民反帝斗争形式。 1920年9月,国大党加尔各答特别会议和12月的那普尔年会正式通过了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 计划及甘地起草的党纲,使非暴力不合作成为国大党的指导思想;争取“印度自治”成为国 大党的现实斗争目标;国大党也因此由一个少数上层分子主要依靠宪政手段从事活动的团体 变成一个有广泛群众基础、依靠群众性直接斗争进行全面反帝斗争的现代资产阶级政党。甘 地在国大党内的领导地位也因此确立。此后,不论甘地是否在国大党内任职,他始终是国大 党的“灵魂”,左右着印度民族解放运动发展的方向。1922年2月,因运动中出现暴力事件, 甘地宣布停止第一次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挫伤了士气,引起国大党内的思想混乱。甘地也身 陷囹圄。出狱后甘地致力于重振民心士气。1929年12月31日,国大党拉合尔年会通过争取印 度独立的决议,并授权甘地领导新的不合作运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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