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以假公司的名义招揽业务,并已经获取了利益!这算不算诈骗!

如题所述

以假公司的名义招揽业务属于诈骗行为,构成犯罪的属于诈骗罪。
“假公司”,顾名思义,就是虚假不存在的公司,是诈骗人虚构出来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就属于诈骗。
《刑法》对诈骗罪的处罚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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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18
假公司就已经算是诈骗了吧
第2个回答  2017-09-17
肯定算
第3个回答  2017-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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