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本句出自《学弈》,其正确写法为”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句中两个”之“均为代词,代指前文”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中的”一人“,译为”他“。
之
【拼音】:zhī
【解释】:
1、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之心。
2、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之计。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4、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闲视之。
5、代词,这,那:“之二虫,又何知”。
6、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
7、往,到:“吾欲之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