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文物流失及流失国宝的回归困境的研究结果

如题所述

转眼间,我们研究的课题就要结题了。回想起当初,在处于兴奋之中选择了自己喜欢的课题,找导师,做开题报告,开始属于自己的研究性学习活动。如同刚刚退去稚嫩双翼的鸟儿,急切地想要在蔚蓝的天空下翱翔。一切的一切都过得那么的快,还来不及去回味。
通过1年的研究,我们发现了如此惊人的数据!
一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圆明园文物流散天涯之旅
中国文物学会统计,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因战争被劫掠的文物以及因为盗掘、盗凿、不正当贸易等原因,超过1000万件中国文物流失到欧美和东南亚等国家及地区,其中国家一、二级文物达100余万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则是另一个数字:在47个国家的200多家博物馆中有中国文物164万件,而民间藏中国文物是馆藏数量的10倍之多,约1700万件。这些“海外藏文物”几乎涵盖所有文物种类,包括书法、绘画、瓷器、陶器、雕塑、铜像等各类珍品。这些曾经代表着中华民族辉煌的珍贵文物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自1860年以来,圆明园文物除了在“火烧圆明园”中被焚毁之外,还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散失,据粗略统计约有150万件,其中的精华部分大都流失海外,尤以英国和法国等欧洲国家最多,分藏在各个博物馆和其他收藏机构。中国流失海外的文物,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外国侵略中国的时候掠夺走的,这占绝大多数;二是自19世纪中后期以来,一些西方国家借着考察的名义从中国掠夺的,这也是非法的;还有一些就是因为走私等非法出境的。
由于圆明园的物品清单在火中被毁,圆明园到底有多少文物已无法考证。到目前为止,还有多少圆明园遗物存世,它们现在都在哪里收藏,世界上竟还没有一个总目录!
二、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圆明园文物今安在?
难道国内就一件文物都没有吗?
不是的,北京大学就捡到了3件圆明园的宝物,有安佑宫华表,安佑宫石麒麟和谐奇趣翻尾石鱼。颐和园里则发现了1只长春圆铜麒麟和水木明瑟诗刻等五峰湖石以及圆明园影壁。中山公园内也发现了坐石临流兰亭八柱和兰亭碑和“青云片”石。
当然,这里也不乏留下自己展出或使用的。譬如大院宾馆外的“前湖”碑,西交民巷内的有圆明园文物建成的“苏州园林”,还有一些离开了北京的,比如苏州拙政园石雕柱础,南京谭廷闿墓前石雕围栏和保定市动物园的假山石。
这里有多少回归文物得到了妥善的安置和保护呢?
暂且不论被拍卖回来的兽首,因为他们广为人知的存放在了保利艺术博物馆,而那些还在做墓前围栏的和假山石的又该如何处理呢?它们的确安在,却没有“好在”,他们由一件瑰宝沦落到如此境地,这又和圆明园的保护与管理存在的联系,在这里就不多说了,只希望他们不要被我们遗忘,可以重新回到圆明园内。
三、路漫漫其修远兮,流散瑰宝魂兮归来----流失文物的回归方式:
原本“出身”就在中国的文物,正逐渐回归到祖国,已是一个有目共睹的现象。然而,相比庞大的流失海外的文物数量,这不过是冰山一角。?让更多如珍珠般散落在异国他乡的珍贵文物重新回到祖国怀抱,为延续我们的文化和历史提供见证,是国人长期以来难以释怀的情结,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期盼。在现实中,追索流失文物却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存在着众多的难题。这同样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对非正常手段流失海外的文物如何“回家”,目前大致三种途径:回购、讨还和捐赠。
1、讨还,是追索文物中惟一不用花钱,最为正当也最为人乐见的方式,然而,却是最难以成行的回流方式。追索海外流失文物无疑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我们知道,历史上的代表性文物,只有在所在国或所在地,才能发挥历史与文化的最大价值,文物的整体价值远大于零散的价值,只有尊重人类文化价值的普适性,才能使文物的保护与收藏不与人类的道德价值相悖,在文物之上,还有文物的无形的文化价值与道德价值,这种价值就需要物归原位、尊重文物的文化最终归属。从国际社会来看,要求归还被掠夺的珍贵文物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可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当年主要进行抢掠的法国却对中国提出禁止拍卖圆明园文物表示了拒绝。但只要坚持,不让步,没有做不到的,埃及,坚持了10年,追回了1.3亿文物,我们如果坚持10年,追回的文物会有多少?
让我们来看几个成功的事例,或许里面就有瑰宝回家路上的明灯! 国家 埃塞俄比亚 肯尼亚 韩国 秘鲁 追回方式 国家领导人突然“发飙”
(猛烈抨击其他国家政府) 通过“借展”让文物“回家” 以“捐赠”和“收回”的方式索回国宝 外国元首来访趁机“索债” 追回文物 方尖碑 无,只是短暂休息 《朝鲜王朝实录》五台山史库本 45件珍贵文物 可行性 有点突然,可能激发矛盾
可行性60% 虽然失败了,但至少让老百姓们看见了文物 已是世界遗产的都能送回来,还有什么不可能的?圆明园过生日,英法送礼物,合情合理,80%的可行性 强有力的外交手段,圆明园纪念日,邀请各国领导人参加,告诉他们该还文物了!,80%可行性 以上方法皆可归类为讨还。
2、捐赠:收藏家们通过基金会和个人捐赠的方式,促成流失文物的回归。一两年前,一位姓牛的女士将先人流传下来的两个花瓶和一面镜子捐赠给了圆明园。现在,圆明园文物的保护和回收已成了民众所关注的话题。虽然以捐赠的方式回流的文物不乏先例,但捐赠首先需要的是文物持有者在思想上达到普通人难以企及的境界,毕竟任何一件文物都价格不菲。文物回归涉及到非常复杂的历史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
3、回购: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其中一部分海外流失文物客观上已经很难回归祖国,在无法用外交和法律手段索回流失文物的情况下,达到回归目的的重要途径就是回购。比如猴首、牛首、虎首、猪首和马首分别由何鸿燊和保利集团购回(除猪首外),现均存于保利艺术博物馆,但龙首目前在台湾,保存完好,但短期内不会现身。回购大多是通过拍卖行拍卖获得。根据我国现行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拍卖被“八国联军”洗劫出境的文物属于违法,但是我们没有权限去从法律途径制止。
当然,抢走宝物的强盗希望获得赎金,一场事先张扬的“拍卖秀”不就是很好的证明吗?而中国文物协会名誉会长谢辰生先生则有另外一种担心:“动辄千百万元的高价回购正在促使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文物古董的价格越推越高,越炒越热,使得更多的人对文物市场合法的抑或非法的活动趋之若鹜。这进一步刺激了那些利欲熏心贪得无厌的盗墓团伙,文物贩子的活动更加频繁、猖狂和变本加厉。”的确,对于那些明火执仗抢的文物,只能在国际公约的框架底下通过法律、通过正常的渠道去追索,绝不能买,如果要买了的话,反而变非法为合法。流失的文物也不是一定非得全拿回来,比如有些艺术价值一般的文物,就没有必要劳民伤财追讨,追索的文物的重点在于那些珍贵的文物,或是被掠夺的文物。因外国博物馆不可能把所有掠夺文物归还中国。这些文物在外国的博物馆借展可以,但所有权的回归什么时候也不能放弃追索。而近些年来被偷盗、走私流散出去的文物,同样触目惊心,一边在不停的追讨,一边又偷 偷的走私,这更需要加强法制惩罚和群众监督的力度。
那么,民众又是怎样认为的呢?我们对此作了一个调查,数据如下:
如果中国人继续这样变相“奖励”盗贼,被掠夺、走私到西方的国宝又何止这几个兽首?
四、蜀道之难,敢问路在何方----圆明园文物回归困境:
根据国际公约,被抢掠的文物都应归还远属国,然而实际执行起来,情况远非如此简单,其中存在诸多法律和正式上的困难:
1.1945年首推“海牙公约”,并制定了《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及其议定书。对于被劫掠文物的归还,议定书规定:每一缔约国应在敌对行为终止时,向先前被占领领土主管当局返还处于其领土内的文化财产。由于在具体规定上失之模糊,如对于请求返还的途径没有任何规定,其法律上的实际操作性并不强。而由于圆明园文物大多是1860年被英法联军将走而流失的,事件发生在1954年以前,因而不能依据“海牙公约”提出索还要求。
2.《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确立了被盗文物返还的三个原则:非法挖掘的文物也视为被盗;被盗文物的持有者应该归还被盗文物;被盗文物的善意取得人在归还文物时,有权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该公约在实施细则上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依据公约,只有1996年以后的流失文物才可以提出返还请求,这显然也不能依据该公约提起返还圆明园流失文物的诉讼。为此,中国于当年签署该公约时,只能声明保留对历史上被非法掠夺文物的追索权。
3.以上公约基于自愿原则缔结,一般仅在缔约国之间才产生约束力。收藏流失文物的一些主要国家如法国等,则以公约与其本国法律冲突为由而拒绝加入。流散文物原属国因而不能依据国际公约,向没有缔约的“文物流入国”提出返还文物的要求。
借此也呼吁:让我们关注我们的国宝,保护国宝,为国宝的回归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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