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3月份来公司上班的,做的是销售
当时来公司面试的时候,公司对我说要去总公司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是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和产品的专业知识以及销售技巧
进入我们公司的每个人都要去培训,并且签订了培训协议,所有的培训费用都在我们每个月的工资中分批扣除,说是服务满3年后再把培训费退还,这个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还有就是我已经满6个月了,公司还没有和我签订合同,当时进公司的时候签订了试用期合同和培训协议,这个我应该怎么处理???
我现在准备辞职,我想问的是,如果我辞职的话,我是否还要把剩下的培训费用支付给公司????还是把我被扣除的培训费用要回????
如果我要去征兵的话,这些问题又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