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因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将自动终止,双方不再有聘用关系,一般用人单位会直接跟员工说明情况,双方和平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这个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赔偿的,不算开除员工给予N+1的补偿,这点要注意。
这个看似不近人情,给公司辛苦干了这么多年,结束了劳动合同没有一分钱的补偿,这有点说不过啊,显得公司太没人情味了,但是这里我要说明,如果超过了法定年龄还继续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个是违法行为,劳动法是不允许这样操作的,所以公司也是没啥办法,必须要终止劳动合同,不然自己要挨罚,至于说公司给不给补偿,这个法律规定是不给的,但是企业自己愿意给予员工一些补偿,这个法律不管,反正不给是不违法的,虽然确实看着很不近人情,劳动法也就是这么规定的,公司没有任何过错。
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双方就没有任何的交集了么?错误的这个是,虽然员工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但是仍然可以为公司效力,但是这里要说清楚,这叫退休返聘。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已经退休,退休后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所以说很多公司跟已经退休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跟员工签署新的聘用合同,那么双方就继续存在聘用关系,不过是有缺点的,根据相关规定,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了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如果再就业,就不属于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者,退休后再工作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所构成的关系为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双方可以签订劳务合同,也就是说双方存在的只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这点完全是不一样的,一定要要注意。最大的差别就是签订的如果是劳动合同,那么单位都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但是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在劳务关系之下,单位就不需要为其继续缴纳社保,区别就在这里,其他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这是双方另行签订的内容,劳动法管不着了就。
别问我为什么知道这些,公司的一些老员工就有退休的,自己的父母也都退休了,见的多了自然对这些就知道的多了。
如果单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员工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那么用人单位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司法实践上员工到了退休年龄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要根据以下两种不同情形来看,以办理退休手续可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这种情况比较简单,容易处理员工到达退休年龄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也不用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多说一句,这种情况如果继续用工,明显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员工,二,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如果员工到达退休年龄但是还享受不了,养老保险待遇,比如员工社保缴纳年限不足无法办理退休手续的,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情形的解释是,达到退休年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仍属于劳动关系,既然老师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不能随意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如果企业中有一到法定退休年龄员工最好按照以下流程处理,一,提前做好准备,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员工及时协助办理退休手续,如需返聘,就及时签订聘用协议,同时购买商业保险,防范工伤风险,而对不符合退休政策,无法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应及时告知员工无法在工作地办理退休的情况,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和离职手续,如需返聘,及时签订聘用协议,并购买意外险,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