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只有以下款项,允许可以直接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而且单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工资收入,证明材料为: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金,证明材料为:奖励证明。
(三)劳务收入,证明材料为: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金融业保证金等,证明材料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个人债权产权转让,证明材料为: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企业向个人的借款,证明材料为:借款合同。
(七)保险理赔费用,证明材料为: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退税收入,证明材料为: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其他合法款项,比如:分红、派息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