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宅基地是自己找地方,还是村里找

如题所述

自己本人,向所在地的村委会集体提出申请,然后持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批复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交到乡镇,等待批示;村委则进行审阅,村委会对农人进行初步审阅,判别是否符合建房要求。
一、宅基地审批流程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宅基地审批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但这并不意味着村民就可以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必须要按照以下的法定程序依次进行。
  1、 向所在村小组提出书面的建房申请
  如果村民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那么可以以户为单位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书。
  2、 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
  村民小组在收到村民提交的建房书面申请书后,要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且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在村小组内进行公示。
  3、 村级组织对材料进行审查
  在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情况下,村民小组要将村民的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审查。
  4、 报乡镇政府审批
  村级组织对提交的材料审查通过后,需要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可以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5、 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并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二、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不过,需要大家注意的是,不是谁都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各地区关于宅基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才可以申请宅基地:
  (1)无宅基地
  (2)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
  (3)现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4)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5)因自然灾害损毁或是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农户申请宅基地条件有其他规定的,应同时满足其他条件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