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花神庙地铁站西面的十字路口,我骑着共享单车慢悠悠的过斑马线(等着绿灯走的),被躲在柱子后面的交警拦下来了。说我非机动车逆行(代码2004)。我第一次听说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有逆行!罚了我20,让我签字。我说要行政复议,还嘲讽我,也不听我陈述和申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对我进行行政处罚。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我想分析下我是否可以行政复议?
1、我查了《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一)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二)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三)醉酒驾车的;
(四)转弯时未减速慢行、伸手示意,突然猛拐的;
(五)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六)驾驶加装动力装置的自行车、三轮车的。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其他通行规定的,处以二十元罚款。
其中第二款是(二)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显然我不满足这个
2、我知道自己过斑马线没有推行肯定违法了,但是肯定不是违反逆向行驶
我查了下我大概违反这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明文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等横过斑马线时,应该下车推行。但现实中,很多骑行者没有遵守
3、虽然我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了,但是我准备周末去交管局或者法院申请行政复议
4、我不服的判决如下:
(1)交警没有告知我可以陈述和申辩,没有履行我陈述,申辩的义务。
(2)他判罚我的是“软件大道非机动车逆行(2004)”,但是我过斑马线不能算逆行
(3)他依据的出发条例时《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非机动车在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显然斑马线不是机动车道
有懂法的告诉我最简单的复议步骤,咽不下这口气,一直相当好市民,被交警坑
人行横道是有逆行情况的。
1、人行横道上也要右行礼让
我国是交通右行的国家,即使是在人行横道上,也要遵循靠右行走的规则,行人在等候红灯时,靠右等候,绿灯亮时,靠斑马线右侧过马路。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也应靠右行驶。
违法逆向行驶减少了紧急情况下驾驶人的反应时间,增加了自身与正常行驶车辆的相对速度,不但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也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2、人行横道上不能骑自行车或电动车穿行
人行横道应推车通过。尤其是电动车,车速很快,如果骑行,容易在人行横道上发生撞上行人的事故。
扩展资料
自行车行驶注意事项
1、骑电动车(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转弯及早打出转向或手势。
2、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应遵守交通信号。闯红灯不仅属于违法行为,且极易引发车祸。
3、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上等候红灯,对于非要左转的,应先按照信号指示直行到斑马线,再按照行人信号灯过斑马线,即走L型,而不是走斜对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