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低保证要怎么样程序

如题所述

城乡居民享受低保,要办理审批手续,按照审查受理—调查核实—听证评议—张榜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区县民政审批—张榜公布—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的流程进行审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 审查受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受理,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受理。申请资料不完备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城市低保在每月、农村低保在每年集中安排时间受理申请,具体时间由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确定。特殊情况应及时受理。(2) 调查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受理后,应及时组织受委托的村(居)民委员会相关人员对其家庭人口、收人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应配合调查。(3) 听证评议。由村(居)民委员会干部,低保工作人员,辖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村(居)干部,村(居)民代表等9〜15人组成听证评议小组,对申请低保对象家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进行听证评议。(4) 张榜公示。村(居)民委员会将听证评议结果(包括家庭人口、家庭成员月或者年人均收人、听证评议是否通过、建议救助金额等有关情况)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天。群众对张榜公示的人员有异议的,应再次调查核实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5) 乡镇(街道)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调查核实材料后,应及时组织审核,并报送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审批。(6) 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审批。区县(自治县)民政局接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材料后,应逐一对申请人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及时作出审批决定。(7) 张榜公布。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应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包括申请低保对象家庭人口、家庭成员月或者年人均收入、批准享受保障金额等有关情况)。(8) 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对已审批的低保对象家庭,及时发放低保证和低保金。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正式受理申请之日起,到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审批结束,应在30 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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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15
申请低保工作程序

一、低保申请,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向社区居委会提出低保申请,并提供家庭成员户口、收入证明等必需材料;

二、调查评估,社区低保评估小组对该家庭的收入、生活状况、成员身体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和公示;

三、召开社区民主议事会,对基本符合条件的进行审议;

四、乡镇/街道审核,对经社区低保评估小组和低保民主议事会多数通过的进行审核;

五、县/区民政局审批,对乡镇/街道提报的低保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审批。并发《城市居民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次月通过银行发给低保金。

六、公示,对已纳入低保的家庭由社区进行公示。低保家庭分为A、B、C三类,分别每年、每半年和每季度复核并公示一次。对取消的低保家庭,进行停发公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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