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和民法通则是不是有区别?

如题所述

民法是一个大的法律部门,是和宪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相并列的。也有把民法和商法合称为“民商法”的,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体系又包括总论、物权(包括所有权)、债权(包括合同)、人身权、亲属和继承五部分。 商法是用来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由于它的调整方法和民法一样,都是商品经济条件下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此许多国家都把商法(包括《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保险法》、《破产法》)和民法合在一起合称民商法。 在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民法典》。《民法通则》是关于更细分的民事法律法规(比如合同法、继承法、婚姻法....)在立法、司法方面的总的指导原则。《民法通则》是一个过渡性的法律,今后要被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样的法律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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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8
同意啊。一楼在说什么梦话…… 我国的民法之所以叫做民法通则,得从它的出台背景来分析。 民法通则80年代就出台了,而我国有关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之争的结束却是90年代后才真正划上句号。依法治国方略更是98年左右才提出。民法的制定开始就是为了应付对外开放经济交往的实际需要,先由通则再来合同最后是知识产权、人身权就可以看到,制定民法通则的法学家确实很想毕其功于一役,但却又力不从心。 毕竟时间紧迫,与其出台一部名不副实的民法典贻笑大方还不如本着自谦和实用的态度就叫民法通则,给我国的民法理念定下大方向,余下的留给后人慢慢完善。。 学习西方法制史,我们也可以看到被视作经典的德国民法典从酝酿到最后半醒过了100年!!!几代法学家的努力才达到了其留存后世的辉煌。从这个层面看,我国的民法通则没有妄称民法典,是很客观的。不过随着物权法出台,我国最终将形成完备的民法体系,那么一部民法典的出台也并非不可期待之事了。
第2个回答  2014-04-28
民法是个大概念,包括民法通则,继承,婚姻等N多法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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