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国有土地怎么处置要招拍挂吗?

如题所述

一、拍卖前期工作
拟定拍卖供地年度计划,选择、清理拍卖地块,评估、确定拍卖底价,编制、报批拍卖工作方案等。
二、成立拍卖委员会
其职责主要是:审查竞买人资格,组织拍卖活动,确定拍卖主持人。
三、拍卖公告于拍卖前三十日在当地主要报刊刊登,同时在省级报刊登载。拍卖公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土地的位置、地块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
(2)竞买人资格要求;
(3)拍卖的时间、地点;
(4)给付成交价的方式和保证金数额;
(5)竞买人索取竞买申请书的时间、地点和工本费;
(6)参加竞买的申请方法和申请截止时间;
(7)查询竞买资格的时间和地点;
(8)拍卖人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四、竞买人提出竞买申请
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前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和履约保证金:
(1)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不低于公告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五、检查竞买申请的有效性
由拍卖委员会对竞买申请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给编号的竞买标志牌(手持号牌)。
六、公开拍卖
拍卖应在公告的时间、地点进行,拍卖应由政府拍卖官主持,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拍卖师主持。拍卖全过程应由记录员作笔录。
(1)竞买人显示标志牌、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2)主持人介绍土地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设计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3)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第一次应价后叫价递增的幅度;
(4)主持人提出起叫价;
(5)竞买人应价;
(6)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最后应价而没有应价的,主持人落槌;
(7)主持人宣布最后应价者为竞得人;
(8)拍卖人与竞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拍卖人、竞得人的名称、地赴;
②拍卖标的;
③拍卖成交的时间、地点;
④竞得人对银行支票、汇票即时支付的承诺;
⑤明确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的时间、地点;
⑥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方式;
⑦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七、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竞得人在规定期限内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在招标、拍卖活动完毕后十五天内应将拍卖结果向社会公告,并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八、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的约定,及时向竞得方提供拍卖地块,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为竞得人进入地块提供便利条件,并督促土地受让人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缴交地价款
九、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协助竞得人办理有关土地开发建设的证照
由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向有关部门申办基建项目立项(或直接领取《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证》和其他有关证照;土地受让人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申领《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十、土地受让人缴清全部地价款或按约定缴纳完第一期地价款后按规定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和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在竞得人办理各种土地建设证照的过程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并具体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办理。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受让人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投资开发利用土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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