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和要求
(1)身体条件。考生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主要指标如下:①身高:男不低于1.62米,女1.60米。男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15%;女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②两眼裸视均在4.5(0.3)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无色盲、色弱。③心脏、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病。
(2)政审要求。报考我校军人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通过政治审查,相关要求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和军队有关要求执行。
(3)学术学位可按学科相关要求招收军校应届生、军队在职干部,全部为全日制。其中,军校应届生不能报考军事硕士、军事学硕士研究生(不含军队指挥学一级学科下的军事密码学、军事信息学、军事情报学、作战环境学)。专业学位只招收军队在职干部,考生可以选择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形式,毕业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中军事硕士专业学位仅限招收上尉以上军衔的指挥参谋军官。
(4)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经所在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逐级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持《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后,须将本人证件复印件、相关报考推荐审批表原件寄送招生单位。凡手续不全、资格不具备、报考专业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发给准考证。
(5)军人考生报考时,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军队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录取、入学及后续完成学业等问题的,后果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