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再发个短信向领导说明情况,为什么会选择采取这种形式呢?
短信的社会属性带有告知的特点,难道一个员工向领导报告工作或是说明情况,适合使用这种告知的形式吗?
再换个思路,如果不及时向领导说明情况,会导致领导作出明显失误的重大决策吗?如果真有这样的危害性后果,就立即打电话向领导说明情况。如果不会产生不良后果,可以选择当面向领导说明情况或是选择不再挂心此事。
职场的规则和潜规则,限定了一个属下员工是不可以自作主张的通过短信的形式向上司领导报告工作或是说明情况的。除非是有领导的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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