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一起交通意外,事实责任不是我全责(伤者乘坐非法营运电动车闯红灯我不小心撞到),当初太善良签了全责(我有全保,公司车),现在交强险已经垫付了,目前伤者又说医药费不够,我个人是拿不出了,还有什么办法能向保险申请费用呢(目前还说需要先给15000)?另外我现在拿不出钱,对方其实有钱,就是不想给,到时候她自己治好了撒手不管不跟我去报保险,是否我前期垫付的医药费和车损维修费都不能从保险公司报呢?(这些总结都差不多18000了)
就是已经没有其他办法向保险公司申请费用了?公司是不会给我出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