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公司离职、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打完离职后3天就让离职符合劳动法么?

如题所述

这个实际上是没有问题。因为你是提出的离职,在主观意向上你已经有了离职的想法,所谓的提前一月在这种情况下其实是为公司招聘新人、工作交接准备的,这个不是必须的,只要你将工作交接完毕,顺利拿到辞职报告,而且公司也积极的完成了与你的解约事宜,那么这件事情就没有问题~~~追问

也就是说只要打完离职报告公司可以随时叫离职?

追答

对的,你打的离职申请,公司最长可以有一个月的缓冲期,经过协商或者其他原因公司可以缩短或者立即实现你的离职时间要求~~~

相反,如果是公司对你提出的辞退,或者协商离职,那么就是你有一个月的缓冲时间,进行相关工作的交接,自身相关事务的处理等~~

关键在于谁先提出来~~

追问

谢谢

追答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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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05
看你的书面辞职信上是否有明确辞职日期,
如你已经在辞职报告上明确了自己继续履行劳动至4月22日,而公司提前开具退工单,实质上是剥夺了你合法的劳动权利,属于公司提前单方解除你的劳动合同。
追问我是10月18号填写辞职单的,但是公司今天把辞职单给我批准的日期是10月30号的,我们写的都是辞职单,有离职日期的,我写的是2012年11月18日,只有一个人员离职表
回答如果你辞职单明确2012年11月18日,那么公司在这之前辞退你的,属于公司违约。
可以要求补偿
追问但是我刚打了苏州律师事务所的电话,那个律师和我说公司可以提前批准离职的,我现在该怎么办?去什么地方要求公司赔偿呢?
回答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网上有报道过这类的案例,胜诉了。
如果你没有注明离职时间,公司是可以随时批准的。
第2个回答  2013-11-30
可以的,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毕竟是你本人的提出的
第3个回答  2013-12-05
符合劳动法规定,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有帮助请好评
第4个回答  2013-11-30
如无特殊情况,一个月之后公司应该与职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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