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股权分配时创业者应遵循的重要原则包括

如题所述

在进行股权分配时创业者应遵循的重要原则包括如下:

一是领头雁原则。大雁在飞行时,翅膀尖端会产生翼尖涡流,为后方大雁提供升力。同时,经常由经验丰富的老雁领头,以防迷路或被天敌袭击。领头的老雁由于经历过迁徙,更不容易迷路;遇到天敌时也可以指挥雁群避险。

创业的征程中,一定有艰难坎坷,主心骨必不可少,平均分配股权,没有主心骨是股权分配的大忌。举例而言,自阿里巴巴成立之始,马云就拥有绝对的决策权;小米的雷军,更是一直保持着最大股东身份和绝对的决策权,这些都保障了公司的稳定发展。

另一方面,如果没有主心骨,公司很可能陷入困境,“海底捞”由张勇、舒萍、施永宏和李海燕共同创立于1994年,当时每人各占25%的股份。

后来,张勇和舒萍、施永宏和李海燕分别成为两对夫妻,“海底捞”的股权架构变为张勇夫妇和施永宏夫妇各持股50%,这样的平均分配极大限制了公司的决策效率,很多决策无法达成一致,公司陷入僵局。

2007年,张勇夫妇成功说服施永宏夫妇出让18%的股权,这样张勇夫妇占股68%,成为绝对控股股东,海底捞也从此走上快车道,一路成功上市。

另一方面,领头雁原则并不意味着不平等,合伙人在人格上一律平等,只是股权上不平等,大股东尊重小股东的权利,小股东认可大股东的领导作用,这样才可以最大发挥每一个股东的价值。

二是规划原则。这是指股权设立初期,充分规划到未来五年的公司发展。既保持创始人的决策权,又可以吸引到投资人,对投资人,核心员工的股权需要提前做好预留。

三是动态原则。这是指股权分配时需要充分预设股权结构,留下足够空间调整股权结构,随着合伙人作用的变化适时调整股权,保证合伙人的积极性。

罗辑思维是这个方面的典型案例,2012年,罗辑思维成立,到2013年,已经有会员800万,估值上亿,2014年,两个创始股东的矛盾产生。

拓展知识:

当时,创始人罗振宇和申音的股份比例为:申音82.45%%;罗振宇17.65%。这样的股权结构在创业初期是没问题的,但是到了公司快速发展阶段,各种问题逐渐暴露,其中最主要的是公平问题。

罗振宇个人能力较强,在提升“罗辑思维”的价值方面其主要作用,他对企业付出巨大努力但控制权却不在自己手上,因为利益分配不均,双方决定分手,罗振宇重新注册公司,和新的合伙人二次创业罗辑思维,原先的公司无果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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