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父亲今年88岁,原来在别的养老院住着,照顾的很好,可是这个养老院里有两位老人晚间说话,我父亲

因休息不好,总想换养老院,有一天他的一位老同志打来电话,说有一个养老院能自理的1300元单间,我父亲就动心了,实际上他根本就不能完全自理,我去给他上哪个养老院看了看,和那头的老板说明了我父亲的身体状况,我说来了再订,等我父亲去了那个养老院,老板让他试了试上卫生间,他起不来,老板就说你自己别上卫生间,在座便上便完他们给倒,价钱得1500,按不能自理的算,我父亲不同意,最后还是1300按能自理的算,大约10天后,父亲自己上卫生间摔倒在地上,照成小腿两处骨折,老板头两天喂饭,过了两天就不喂饭了,父亲卧病在床躺了10天,因这些天护理员给他翻身,他不让他大胯骨处出现红肿水泡褥疮,我门家人又给他换了一个养老院,这个养老院护理的很好,请问各位大神原来的养老院有责任吗?该怎么治疗褥疮?老父亲很犟的,为了省两个钱,现在很可怜,我们也不打算再换了,这个养老院是正规的养老院,照顾的非常好,原来的养老院我们也不能说啥,因为我父亲报的是能自理,只是希望我老父亲早日康复,褥疮该怎么治疗能好的快些?

林老太入住某养老院,护理等级为三级。某日下午4时老太在自己居室内走动,因地湿滑而摔倒造成左股骨骨折。老人及亲属将养老院告上法院。原告称当天下午护理员曾在房内拖地,地面湿滑,由于地面设施存有缺陷,造成自己受伤。被告认为原告已与自己签署了协议书和告之书,内有原告受伤属负责条款范围,且原告选择了三级护理,其起身走动等行为不包括在护理范围。自己是福利机构,收费较低,原告年纪大身体欠佳其受伤,院内并无过错。

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有入住协议,但原告按时支付了相关费用,并入住被告养老院,双方已形成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因此负有保障原告本身不受伤的义务。现原告在住院期间摔伤,被告应该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依据《国华人民共和第五十三条之规定该入住协议属因此判养老院赔偿林老太各类损失12900元,精神抚慰金不支持。

2、一位入住不久的痴呆老人午饭后,被安排午睡休息,在护理人员下楼吃饭后不久,从2楼窗户翻下(没有防护栏)发生坠楼事件。此前院方已发现该老人有幻视、幻听现象,院方与家属沟通,家属认为问题不大,愿意承担可能发生的后果,但未形成文字上的承诺,院方在事件的发现,并将老人送往临近医院抢救,但因抢救无效不幸身亡。事后,老人家属提出院方上存有缺陷,对事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赔偿。经协商院方赔偿家属1万元。

此案件除暴露出硬件设施有缺陷外,还反映出对存有幻视、幻听现象《精神疾病的表现》,明显不适合居住的老人没有及时动员转院或劝退,结果酿成悲剧造成损失。

3、七十多岁李姓老人年老体弱,女儿将托在某街道养老院,同年端午节,因护理员护理不当,让老人躺着吃粽子,还让老人糯米卡在喉咙(粽子遇水胀),导致窒息死亡,事发之后,双方就丧葬费、医疗费等赔偿事宜达成协议。但之后老人女儿又将养老院告上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误工损失计247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管理中未对护理人员进行正规培训,致使老人进食时发生意外,养老院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判决养老院赔偿老人子女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误工费损失等3966元。

4.入住在某养老院内的李老伯生性孤僻。某日,养老院附近的社区内有一位老人在家中上吊自杀,此事在养老院内传播开来,老人们议论纷纷。几天后的一个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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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24
老人在养老院住虽然能受到很好的照顾
但是老人还是希望能在孩子们身边的
如果你们做子女的有这个条件的话
还是把老父亲接来身边的好
再好的养老院也没有在家好追问

回家里更不行,都上班,老人不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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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6-24
挺好就别上别地方,找院责则人调整—下房间,或者找两位老人谈谈,老人上岁年纪怕吵,晩上尽量让两位老人别说话,他们会理解的。追问

说了也不行,他们都是有病的人

第3个回答  2019-06-24
那证明那个养老院对你父亲不错。他还可以在那里继续居住。你可以向他进养老院那里反映情况。叔叔,那个老老头晚上说话的事情。追问

说了也不行,那老头好像有病

第4个回答  2019-06-24
你的问题都没说清楚,不知道怎么帮你,不过,从你前面的描述来看,应该是关于你父亲住养老院的事情,我个人觉得吧,你老父亲都已经88岁了,既然这个养老院照顾的很好,换个环境的话,你父亲未必能适应,再说,只是里面有个别老人晚上说话,影响休息,你可以跟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反映这个问题,看能不能解决。追问

那个老头好像有病,说了也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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