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港澳通行证在哪里办理呢?

如题所述

一、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2号(天府广场四川省科技馆西侧)。

咨询电话:86407769

二、锦江区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锦江区大慈寺路48号(原锦江区政府所在地)。

咨询电话:84550530

三、锦江区双桂路派出所出入境受理服务点:

地址:锦江区牛市口路99号。

咨询电话:62128756

四、锦江区合江亭派出所出入境受理服务点:

地址:锦江区义学巷69号,

咨询电话:81476282

五、青羊区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青羊区北较场西路3号(宁夏街路口)

咨询电话:86115271

扩展资料

申请材料:

(一)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港澳通行证的还需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各出入境办证大厅免费获取)。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交验户口簿,非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还需交验户口簿原件(持有效通行证申请签注的可免交),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并提交复印件。

(三)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居民还需交验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交验有效的成都市居住证(学龄前儿童可交验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

2、在我市就读人员交验学校出具的加盖学校行政公章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学校研究生处(院)公章的在读证明;

3、属于成都户籍居民亲属的交验成都户籍居民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在蓉子女出具的书面关系说明);

4、换(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或持有效港澳通行证申请团队旅游签注的,提交与户籍地一致的申请材料。

(四)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申请团队旅游签注的免交其他材料,外地户籍居民申请个人旅游签注的需提交有效的成都市居住证,旅游签注包括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1年一次和1年二次,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六)属于军人、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七)申请换发港澳通行证的或者持有效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提交通行证原件与复印件;证件遗失或被盗的,提交相应情况说明。

参考资料:

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赴港澳地区旅游签注须知

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成都市因私出入境办证点一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3

一、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

(一)业务范围:受理成都市常住户籍居民、外地户籍居民(外省户籍登记备案人员除外)、台湾居民的各类出入境证件申请。

(二)取证方式:前往接待中心领取证件或申请邮寄证件

(三)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2号(天府广场四川省科技馆西侧) 咨询电话:028-86407769 监督投诉电话:028-86407063(工作时间)86407364(非工作时间)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二、各区市县出入境接待大厅

(一)业务范围:受理成都户籍居民、省内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持我市有效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外省户籍登记备案人员除外)的各类出入境证件申请(赴港澳台定居除外),受理外地户籍居民(外省户籍登记备案人员除外)换(补发)出入境证件、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申请,受理五年期台胞证申请。

(二)取证方式:前往提交申请的区市县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或申请邮寄证件

(三)地址及咨询电话:

1、高新区出入境接待大厅: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二楼,咨询电话:86374457

监督电话:85157895

2、天府新区出入境接待大厅: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中心一楼,咨询电话:86409519 监督电话:86409597

3、锦江区出入境接待大厅:锦江区大慈寺路48号,咨询电话:84550530监督电话:84550503

4、青羊区出入境接待大厅:青羊区北较场西路3号,咨询电话:86115271,监督电话: 86112751(工作时间),86158723(非工作时间)

5、金牛区出入境接待大厅: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金牛市民中心,咨询电话:87707285 监督电话:86406354

6、武侯区出入境接待大厅: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武侯区新政务中心二层四区,咨询电话:028-96166 监督电话:85259423

7、成华区出入境接待大厅:成华区秀苑路16号(成华公安分局侧),咨询电话:86406455 监督电话:86406455

8、龙泉驿区出入境接待大厅: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一楼C区,咨询电话:84882862 监督电话:84853044、84882816

9、青白江区出入境接待大厅: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区政务大厅,咨询电话:83680028 监督电话:83665110、83616778

10、新都区出入境接待大厅;新都区育英路788号政务大厅A区,咨询电话:83932922 监督电话:83972293

11、温江区出入境接待大厅:温江区南江路116号,咨询电话:82711742 监督电话:82711742(工作时间)、82722137(非工作时间)

12、双流区出入境接待大厅:双流区东升街道洪江路三段65号,咨询电话:85807093 监督电话:85807093(工作时间)、85814481(非工作时间)

13、郫都区出入境接待大厅: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555号清江别韵综合体, 咨询电话:87886669 监督电话:87932338

14、简阳市出入境接待大厅: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办人民路466号,咨询电话:27229381 监督电话:27266107

15、都江堰市出入境接待大厅:都江堰市壹街区都江堰市政务中心,咨询电话:61929039 监督电话:61929039、87128604

16、彭州市出入境接待大厅:彭州市天彭镇朝阳北路58号(彭州市公安局大门侧), 咨询电话:83875614 监督电话:83871782(工作时间)、83871842(非工作时间)

17、邛崃市出入境接待大厅: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688号,咨询电话:88740681 监督电话:88740681(工作时间)、88791221(非工作时间)

18、崇州市出入境接待大厅:崇州市崇阳镇世纪大道1000号崇州市政务中心,咨询电话:82211260 监督电话:82211260

19、金堂县出入境接待大厅: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一段388号政府综合大楼, 咨询电话:84925031 监督电话:84932729

20、新津县出入境接待大厅:新津县五津镇正西街43号新津县公安局大门旁,咨询电话:82530370 监督电话:82550196

21、大邑县出入境接待大厅:大邑县大邑大道379号政务服务中心A区, 咨询电话:88212133 监督电话:88265026(工作时间)、68703737(非工作时间)

22、蒲江县出入境接待大厅:蒲江县鹤山镇工业南路16号,咨询电话:88551201监督电话:88554440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三、派出所出入境受理服务点

(一)业务范围:受理成都市常住户籍居民的护照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请(含同时申请旅游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申请(含同时申请旅游签注),

其中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户籍从非按需申领地区迁入我市人员、父母双方均无法陪同提交申请的未满16周岁申请人、申请加急办证服务的,请到各区市县出入境接待大厅提交申请。

(二)取证方式:到所在区市县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或申请邮寄证件,派出所不承担证件发放工作

(三)派出所出入境受理服务点名单

高新区:所有派出所

天府新区:万安、正兴、永兴、籍田、大林、煎茶、兴隆、太平派出所

锦江区:所有派出所(书院街派出所除外)

青羊区:所有派出所(草市街、新华西路派出所除外)

金牛区:所有派出所

武侯区:所有派出所(站前、工业园派出所除外)

成华区:所有派出所

龙泉驿区:所有派出所

青白江区:大弯、城厢、祥福、清泉派出所

新都区: 所有派出所

温江区:所有派出所(柳城、云溪派出所除外)

双流区:所有派出所

郫都区:犀浦、安德、安靖、德源、红光、团结派出所

都江堰市:幸福、奎光路、永丰、南桥、中兴、青城山、石羊、安龙、青城外山、翠月湖、聚源、崇义、天马、龙池、向峨、蒲阳派出所

彭州市:所有派出所

邛崃市:平乐、冉义、火井、茶园派出所

崇州市:怀远、羊马、三江、隆兴、工业区派出所

金堂县:福兴、淮口、竹篙派出所

新津县:花桥、花源、新平、邓双、五津派出所

大邑县:悦来、王泗、安仁、花水湾、沙渠派出所

蒲江县: 朝阳湖、大塘、寿安派出所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出入境自助服务区

(一)业务范围:成都户籍居民、省内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登记备案人员除外)持电子港澳通行证、电子台湾通行证申请旅游类签注

(二)申请时提交材料:有效的通行证(通行证的有效期应比拟申请的签注有效期多20天以上)、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三)办理地址: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各区市县出入境办证大厅,其中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天府新区、青羊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郫都区、新津县出入境办证大厅可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

扩展资料

成都市港澳通行证及探亲签注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港澳通行证的还需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各出入境办证大厅免费获取)。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交验户口簿,非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还需交验户口簿原件(持有效通行证申请签注的除外),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并提交复印件。

(三)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居民还需交验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人员交验有效的成都市居住证(学龄前儿童可交验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

2、在成都市就读人员交验学校出具的加盖学校行政公章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学校研究生处(院)公章的在读证明;

3、属于成都户籍居民亲属的交验成都户籍居民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在蓉子女出具的书面关系说明)。

(四)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两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六)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探望定居港澳地区的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或者60周岁(含)以上人员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子女(包括子女的配偶)、配偶或者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的,或者有特殊家庭困难并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的,可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七)属于军人、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八)申请换发港澳通行证的或持有效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提交通行证原件与复印件;证件遗失或被盗的,提交相应情况说明;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参考资料

成都市因私出入境办证点一览 - 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签注须知 - 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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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7-02

在成都办理港澳通行证,应该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现役军人本人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办理

一、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

(一)业务范围:受理成都市常住户籍居民、外地户籍居民(外省户籍登记备案人员除外)、台湾居民的各类出入境证件申请。

(二)取证方式:前往接待中心领取证件或申请邮寄证件

(三)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 2 号(天府广场四川省科技馆西侧) 咨询电话:028-86407769 监督投诉电话:028-86407063(工作时间)86407364(非工作时间)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二、各区市县出入境接待大厅

(一)业务范围:受理省内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持我市有效居住证的省内非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及外省户籍居民(外省户籍登记备案人员除外)的各类出入境证件申请(赴港澳台定居除外)、五年期台胞证申请。

(二)取证方式:前往提交申请的区市县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或申请邮寄证件

(三)地址及咨询电话:

1、高新区出入境接待大厅:高新区天府一街 1008 号二楼,咨询电话:86374457

监督电话:85157895

2、天府新区出入境接待大厅:天府大道南段 1632 号天府新区政务中心一楼,咨询电话:86409519 监督电话:86409597

3、锦江区出入境接待大厅:锦江区大慈寺路 48 号,咨询电话:84550530监督电话:84550503

4、青羊区出入境接待大厅:青羊区北较场西路 3 号,咨询电话:86115271,监督电话: 86112751(工作时间),86158723(非工作时间)

5、金牛区出入境接待大厅: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 999 号金牛市民中心,咨询电话:87707285 监督电话:86406354

6、武侯区出入境接待大厅:武侯区武科西五路 360 号武侯区新政务中心二层四区,咨询电话:028-96166 监督电话:85259423

7、成华区出入境接待大厅:成华区秀苑路 16 号(成华公安分局侧),咨询电话:86406455 监督电话:86406455

8、龙泉驿区出入境接待大厅:龙泉驿区北泉路 777 号政务中心一楼C区,咨询电话:84882862 监督电话:84853044、84882816

9、青白江区出入境接待大厅:青白江区便民路 6 号区政务大厅,咨询电话:83680028 监督电话:83665110、83616778

10、新都区出入境接待大厅;新都区育英路 788 号政务大厅A区,咨询电话:83932922 监督电话:83972293

11、温江区出入境接待大厅:温江区南江路 116 号,咨询电话:82711742 监督电话:82711742(工作时间)、82722137(非工作时间)

12、双流区出入境接待大厅:双流区东升街道洪江路三段 65 号,咨询电话:85807093 监督电话:85807093(工作时间)、85814481(非工作时间)

13、郫都区出入境接待大厅:郫都区德源北路二段 555 号清江别韵综合体, 咨询电话:87886669 监督电话:87932338

14、简阳市出入境接待大厅: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办人民路 466 号,咨询电话:27229381 监督电话:27266107

15、都江堰市出入境接待大厅:都江堰市壹街区都江堰市政务中心,咨询电话:61929039 监督电话:61929039、87128604

16、彭州市出入境接待大厅:彭州市天彭镇朝阳北路 58 号(彭州市公安局大门侧), 咨询电话:83875614 监督电话:83871782(工作时间)、83871842(非工作时间)

17、邛崃市出入境接待大厅: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 688 号,咨询电话:88740681 监督电话:88740681(工作时间)、88791221(非工作时间)

18、崇州市出入境接待大厅:崇州市崇阳镇世纪大道 1000 号崇州市政务中心,咨询电话:82211260 监督电话:82211260

19、金堂县出入境接待大厅:金堂县赵镇迎宾大道一段 388 号政府综合大楼, 咨询电话:84925031 监督电话:84932729

20、新津县出入境接待大厅:新津县五津镇正西街 43 号新津县公安局大门旁,咨询电话:82530370 监督电话:82550196

21、大邑县出入境接待大厅:大邑县大邑大道 379 号政务服务中心A区, 咨询电话:88212133 监督电话:88265026(工作时间)、68703737(非工作时间)

22、蒲江县出入境接待大厅:蒲江县鹤山镇工业南路 16 号,咨询电话:88551201监督电话:88554440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三、派出所出入境受理服务点

(一)业务范围:受理成都市常住户籍居民的护照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请(含同时申请旅游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申请(含同时申请旅游签注),其中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户籍从非按需申领地区迁入我市人员、父母双方均无法陪同提交申请的未满16周岁申请人、申请加急办证服务的,请到各区市县出入境接待大厅提交申请。

(二)取证方式:到所在区市县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或申请邮寄证件,派出所不承担证件发放工作

(三)派出所出入境受理服务点名单

高新区:所有派出所

天府新区:万安、正兴、永兴、籍田、大林、煎茶、兴隆、太平派出所

锦江区:所有派出所(书院街派出所除外)

青羊区:所有派出所(草市街、新华西路派出所除外)

金牛区:所有派出所

武侯区:所有派出所(站前、工业园派出所除外)

成华区:所有派出所

龙泉驿区:所有派出所

青白江区:大弯、城厢、祥福、清泉派出所

新都区: 所有派出所

温江区:所有派出所(柳城、云溪派出所除外)

双流区:所有派出所

郫都区:犀浦、安德、安靖、德源、红光、团结派出所

都江堰市:幸福、奎光路、永丰、南桥、中兴、青城山、石羊、安龙、青城外山、翠月湖、聚源、崇义、天马、龙池、向峨、蒲阳派出所

彭州市:所有派出所

邛崃市:平乐、冉义、火井、茶园派出所

崇州市:怀远、羊马、三江、隆兴、工业区派出所

金堂县:福兴、淮口、竹篙派出所

新津县:花桥、花源、新平、邓双、五津派出所

大邑县:悦来、王泗、安仁、花水湾、沙渠派出所

蒲江县: 朝阳湖、大塘、寿安派出所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出入境自助服务区

(一)业务范围:成都户籍居民、省内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登记备案人员除外)持电子港澳通行证、电子台湾通行证申请旅游类签注

(二)申请时提交材料:有效的通行证(通行证的有效期应比拟申请的签注有效期多 20 天以上)、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三)办理地址: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各区市县出入境办证大厅,其中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郫都区、新津县出入境办证大厅可提供 24 小时自助服务。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应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提交申请:

    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签注,向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逗留签注,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含,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向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香港后,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香港申请赴澳门其他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签证办)申请

    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澳门后,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澳门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签证办)申请

    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条件的,可按照规定向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 16 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资料来源: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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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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