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误工费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工伤后如何赔偿误工费?
1.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情况,指的是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工作的人员,因医疗事故接受治疗而耽误工作所丧失的合法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以及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通常,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作为依据。奖金部分,则以患者上年度单位人均奖金为限,超过奖金税起征点部分不计入。
2.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情况,包括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以及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他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且收入能够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人群。这后者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他们的误工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误工费应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应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若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则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若无法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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