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转让费已付,现房东不让转让,也不续租,怎么维权?

我两年前接手一个门面,转让费4万,空房子,后又投入一万多装修,当时签了一年合同,后来熟悉了之后就没有签,一直是到期交房租,现在家里有事 ,干不了,想转让,房东却不让转让,说要收回房子,自己用,也不续租,让赶紧腾出,我说我的转让费咋办,房东说与他无关,可当时谈转让他也在场'啊,'他也说过不干了可以转让,现在却变卦了,我该怎么办?我现在只有以前商家写的转让收据,和每次交房租的收据,我也是签过才知道他们也是租的,而后又分开租给我的,请问我该怎么办?我也投入十来万的。

这个就只能认了,法律上面来讲没有合同,就不是租赁关系,房东有权收回的。你谈转让的时候就不应该叫上房东,如果我是租门面的,我可以少给些转让费给房东,而不需要都给你。这种情况你已经不存在 维权的情况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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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07
转让费的约定应当书面签字确定,没有约定,法院一般不会认定
你对房屋的装潢应当再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可以和房主协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或调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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