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港湾豪庭第六座是属公屋吗?

如题所述

不!
港湾豪庭(英语:Metro Harbour View)位於香港九龙大角咀福利街8号,为一住宅项目,地产发展商为恒基兆业及香港小轮。
港湾豪庭原为油麻地小轮大角咀船厂、职工宿舍及油麻地工业大厦旧址,随著西九龙填海工程的进行,船厂已经迁往青衣岛,油麻地工业大厦亦於2000年拆卸,再者员工成为新渡轮员工故须迁出宿舍而腾空,原址经与政府修改土地用途後兴建楼面面积达200万平方呎的港湾豪庭,并於2003年5月入伙。物业由10幢住宅及楼高4层中型商场组成。住宅楼高45层,每层8伙,合共提供3,520个单位,主要为两房至四房的单位﹐面积由478方呎至880方呎,部分单位设有主人套房及环保露台。
港湾豪庭原址本来不是私人住宅用地,以恒基为首的发展商为了港湾豪庭的发展计划可以得到政府批准,主动提出在发展计划内提供公共休憩用地。因此政府在批准港湾豪庭的发展计划时,规定发展商「在地段内兴建及管理不少於9800平方米之公共休憩用地及开放该用地给公众人士使用」。物业建成後,其平台花园(会所及泳池除外)应开放予公众使用,但物业管理公司却一直没有这样做,直到2008年初由传媒揭发後,地政总署才跟进,规定平台花园在上午7时至晚上10时向公众开放。涉及其它物业的同类事件陆续被揭发。
发展商在2002年5月付印的售楼说明书已经列出相关公共休憩用地的「官契内容撮要」第(E)项及以颜色标示公众平台位置图。虽然售楼说明书已经提示买方如果不明白有关「官契内容撮要」条文应在签约前向经办律师询问,但仍有港湾豪庭小业主感到不满,表示自己购买物业时被发展商的售楼广告误导,以为平台花园是住客专用,因此发展商回应谓售楼书已说明平台花园是公众地方。
有港湾豪庭的小业主争取把平台花园重新「私有化」,不开放予公众使用。2008年11月,有报道指香港政府地政总署正研究豁免港湾豪庭地契中规定向公众开放公共空间的条款,如果成事,公众将失去使用该平台花园的权利。2011年6月,港湾豪庭业主立案法团宣布将会正式向地政总署申请豁免,而发展商恒基亦已派出专业顾问协助申请。事件仍在争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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