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当防卫的的司法解释。

如果对方有意进行行凶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出于防卫至对方死亡,这样算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应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是未成年人呢?

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

中国现行刑法规定:“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

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而不能对其没有实行侵害行为的同伙进行防卫。如针对第三人进行防卫,则有可能构成故意犯罪或者假想防卫亦或是紧急避险。

扩展资料:

为引导公民面对不法侵害选择正确的行为方式,省高级人民法院1月4日发布5个指导性案例,专门阐释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标准,涉及的倪某正当防卫案、叶某天正当防卫案、叶某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案、刘某故意伤害案、李某仔故意伤害案均为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案件。

倪某正当防卫案属未成年人对校园欺凌行为实施正当防卫。被告人倪某在面对校园欺凌时,割伤对方手臂。叶某天正当防卫案所涉及的是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正当防卫行为,染有赌博恶习的丈夫因不愿离婚,多次扬言要与妻子叶某天同归于尽。

在丈夫打开摩托车油箱盖,拿出打火机的紧迫情形下,叶某天用铁管将其打伤。省高院相关人士表示,两案裁判结果均为“正当防卫”,其要旨在于“在被人殴打、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下,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了重大损害的客观后果,但防卫措施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每个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省高院在发布的案例中提示,我国刑法设定正当防卫制度,其目的就是鼓励和支持一切公民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及时有效制止各种不法侵害,以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合法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正当防卫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江西省高院发布指导性案例 明确正当防卫的“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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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08

在中国,正当防卫的认定需满足很多条件、很高标准,许多我们常识中认为显然是正当防卫行为的,在司法实践中并不会被支持,而是大多作防卫过当、故意伤害处理。因此,仅从你的简单描述中难以推论。

有这样几个问题需理清:

    你说的“行凶”是指故意杀人么?

2.对方行凶的手段是怎样,采用何种武器?防卫所采用的手段和武器又是什么?一般来说,成立正当防卫要求手段相适应,不能用尖刀防卫木棍。

3.防卫时具体情形是怎样?是否是在对方正在行凶的时候(即具有紧迫现实危险性时)采取的防卫行为?还是在对方侵害行为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时进行防卫的呢?只有在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中,才成立正当防卫。

4.最后你说“如果当事人是未成年人”,这里的当事人指称侵害人还是防卫人?如果侵害人是未成年人,在根本上不妨碍正当防卫的成立,但是防卫人有一定“谨慎防卫”的义务;如果当事人是未成年人,仍是先判断其行为是否属正当防卫,如果是,无罪,如果不是正当防卫(一般会处理为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还得分,即16-18之间,承担刑事责任,14-16之间,由于故意伤害/杀人,仍需承担刑责,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不可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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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7-07
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  
  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以上回答你满意么?追问

请注意我的问题是对方有意进行行凶但未造成人员伤亡,还有后面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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