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现在结了婚,为什么不能分户?这是什么政策?求解。

如题所述

一、分户可以,但必须符合户籍登记机关规定的分户条件。去派出所找户籍民警办理。要提供原主户的户口本、原户主开具的一份证明书、新户主的分户申请书。但是如果涉及当地正在进行拆迁补助的情况下,要分户就比较难。如果恰好在此时结婚、离婚,只要文件齐全也能正常分户的。

二、按照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符合立户条件的,需要当事人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1、房屋权属证明。

2、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3、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4、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参考资料:

一、分户条件: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分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0

如果结婚后家庭成员一直在一起生活,那么在法律上视为一户,不得分户。如果家人分散居住在不同的地方,各自有自己的房子,这种情况才可以申请分户。

按照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符合立户条件的,需要当事人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

(1)房屋权属证明;

(2)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3)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4)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扩展资料

户口登记就是拟在暂住地居住3日以上30日以下及未满16周岁的人员由暂住地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暂住登记,报公安派出所备案。不收取费用。

出生登记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2)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户口申报

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3)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

非婚生婴儿可以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一些外省妇女到我省婚配,由于种种原因虽未办理户口迁入和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成事实婚姻,对于她们按计划出生的婴儿,可作特殊情况处理,允许其在父亲户口所在地农村申报户口。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8

虽说要求分户的当事人已结婚,但按照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分户是需要条件的:

1.如果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只能立为一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2.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3.如果符合立户条件的,需要分户当事人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

(1)房屋权属证明;

(2)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3)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

(4)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扩展资料:

拥有农村户口的好处

1.拥有宅基地,这是很多有钱人垂涎三尺想要的,但是目前国家明令禁止,城市居民禁止购买宅基地,因此宅基地这块资产长期以来被低估。现在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宅基地有偿退出的政策,重庆市试点“土地票”制度,效果非常好,农民自愿退出的土地拍卖所得,农民可以拿到85%,直接存银行账户里,2016年有望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2.农民有土地经营承包权。种地的人都知道,现在粮食价格太低,种地没什么收入,这主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散所致,2016年,农村将迎来新一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改革,这项改革一定要以保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增加农民的收入为目的,绝对不能出现坑农害农的行为。

3.农民有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权。很多地方与企业合作,开展公司+农户的模式,或者以农村土地参股,年末进行分配,最近有土豪村可分1000万,这是非常诱人的。如果你的户口不在农村,就想办法迁回去吧遇到征地,农民一定要有补偿,比如青苗补偿和土地补偿,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杜绝坑扣补偿款的不法勾当,比如政府一亩地补偿30万,到农民手中只有3万。2016,反腐的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老虎苍蝇一起拍,哪些坑农害农的村官迟早都回收到法律的审判。

参考资料:农村户口  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6

虽说要求分户的当事人已结婚,但按照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分户是需要条件的:

    如果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只能立为一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2.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3.如果符合立户条件的,需要分户当事人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

(1)房屋权属证明;

(2)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3)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4)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扩展资料:

国家规定农户家庭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便符合分户条件。

一:父母和子女长期分开居住,双方并不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日子也是各过个的,这种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分户。在农村有部分年轻人由于工作原因,长期不能和父母住在一起,由于彼此不互相依存,也就有了分户的先决条件,这样的情况若是申请分户是符合标准的,子女可以独立门户的。

二:要求分户的农户必须在经济条件上能够独立,不再需要依靠父母。也就是说要求分户的子女达必须到能自立门户的标准,拥有稳定的工作,有养活自己的经济能力。自己都不能挣钱养活自己,还得啃老的啃老族能说是独立吗?恐怕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怎么自立门户,实质还是依赖父母的巨婴。

三:结婚可以成为分户的条件和理由。农村家庭一般儿女较多,独生子女的少,若是儿女结婚后都还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是很不方便的,现在农村分户政策规定子女在婚嫁之时,则有必要与父母分开居住,这种情况可以向政府提出分户要求。儿女结婚分户,小家庭成为独立的一户,而不是和父母挤一起也可以减少婆媳矛盾的发生。

四:离婚也是分户的条件和理由。离婚肯定是感情不和,家庭破碎,不到迫不得已是走不到这一步的,若是婚都离了却不分户,也就是还是一家人,这婚就离的没什么意义了,所以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其中一方就可以向政府提出分户要求是合情合理的,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

参考资料:分户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8

虽说要求分户的当事人已结婚,但按照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分户是需要条件的:

1.如果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只能立为一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2.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3.如果符合立户条件的,需要分户当事人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

(1)房屋权属证明;

(2)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3)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

(4)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拓展资料: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

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公民因房屋析产、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参考资料:百科-分户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