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入小学教育局依据什么标准招生

如题所述

  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一)招生入学对象: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
  (二)信息登记办法:由相关幼儿园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
  (三)人户一致儿童入学: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本人,且持有相应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
  或农村自有宅基地住房,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后, 根据划定的学区,凭户口簿和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报名入学。其他寄放户口(即学生户口登记处的户主不是该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户口)适龄儿童,由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四)人户分离儿童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五)配住本区廉租房本市户籍儿童入学:凡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等由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幼儿至居住地街镇教委审验。
  (六)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入学:申请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市居住证》或《××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公办小学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如仍有空余学额,由各街镇教委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读,符合条件未能入公办小学的随迁子女可进入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就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