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私自将公共区域改建成停车位并出售给小区内其他业主,造成部分业主汽车无处停放,我是都可以以已

小区物业私自将公共区域改建成停车位并出售给小区内其他业主,造成部分业主汽车无处停放,我是都可以以已经名义起诉物业站?

这个应该看你当时买这个小区的房时,所签协议是怎么规定的了。如果没有签过类似的协议,那么根据法律,小区的业主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对小区公共区域享有共有所有权以及应付相应的义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位,这是共有所有权。
所以说,小区物业是侵犯了业主的共有所有权,是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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