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生孩子、是二胎 之前一切检查都正常 到生的时候也都没事、就是在生的过程中说产妇的子宫太薄 胎儿有危险 中途也同意剖腹 可是因为医院的种种拖延 最终导致产妇子宫破裂 胎儿死亡 现在子宫已经被摘除、医院现在也没有表态、就说先把病看好再说、因为是在乡下 家庭条件也不好 所以想请问下律师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医院应该做出什么样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