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嗔痴的意思如下:
贪表现在名利、地位。嗔表现在生气、烦恼。痴表现在想不明白问题。
详细解释:
所谓的“贪",是指执着,贪得无厌,挺而走险,不知足,不知累,不知错,乃至伤身伤命,或觉醒与不觉醒,表现如:贪亲情爱、名利、地位、财富、酒、色等,此名为贪。“嗔"指憎恨心重、气量小、自高自大、傲慢、嫉恶如仇。
表现如:对人对事若一点不顺己心时,即生气、烦恼、发脾气,不原谅别人,乃至伤害别人等,此名为“嗔”。“痴"指愚痴,非常人,对任何问题,很难明白与想通,歪曲癫倒事理,无论别人怎样劝说教导,都难以明白,此名为“痴"。
贪:对顺的境界起贪念,非得到不可,否则,心不甘,情不愿。嗔:对逆的境界生嗔恨,没称心如意就发脾气,不理智,意气用事。痴:不明白事理,是非不明,善恶不分,颠倒妄取,起诸邪行。
佛教关于贪嗔痴的理念
感受其实是人类体验美好人生的一点灵敏之觉,是人类所独有的,同时它也跟眼睛、鼻子、耳朵等器官一样,属于人类正常的功能。因此,感受的存在并非有什么不好,不好的是被感受所绑架,被感受牵着鼻子走,这才是人类所面临的最大问题。
正因为如此,所以古圣先贤们总是教导人们要修行,通过修行卸除掉攀附于感受上的贪嗔好恶,去体验真正美好的人生。
一个人若不能对自己内心的贪嗔好恶有所觉知,则自然会被贪嗔好恶牵着鼻子走,它要我们快乐我们就快乐,它要我们烦恼痛苦我们就烦恼痛苦,内心不能自由,这也就是为什么佛教说贪嗔痴是人类烦恼罣碍根源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