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户口簿上改名字,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等。需要由更改名字的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改名的理由需要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