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杀人案始末:遭丈夫和婆婆联合欺负,凶手气不过犯下血案,后来怎样?

如题所述

江西女子由于经常遭婆婆和丈夫欺负,意思气愤杀死自己儿子的案件,已经由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判决,这名叫做游春香的女子被有期徒刑12年。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说的是连老虎这么凶狠的动物都不会伤害自己的虎仔,作为食物链顶端的人类,竟然会亲手杀死自己的儿子,真的是可恨可怜。

1、游春香杀子始末

这名叫做游春香的女子,今年34岁,是江西省赣州市上犹人,小时候就上了2年学就辍学回家了,据家里人说游春香从小就性格孤僻,和别人相处不好,在家里也是和家人时常发生冲突,长大了以后常因为和家人争执生气,离家出走已经成为常态,这让家里人也拿她没办法,成年后的游春香一共有过3次婚姻,第一次没领结婚证,和对方相处的不太愉快就回自己家了,第二次结婚领了结婚证,又是因为和家里人相处不好,总闹矛盾,她离家出走多次,最后对方要求离婚。这次是第三次结婚,结婚对象是隔壁村的,叫袁弘基,这次结婚游春香还是和婆家人相处的不好,经常和婆婆发生争执,丈夫也时常打骂她,不过游春香由于性格内向和村子里的人相处得还算不错,不过村里人都知道游春香在家里没地位,婆婆对她经常辱骂,生下孩子竟然不让她碰,丈夫更不用说常常和婆婆一起欺负游春香,这种生活让游春香觉得活着很没意思。

案发的那天婆婆很意外的,让游春香抱着自己10月大的孩子,出门晒太阳,这事连村里人都觉得意外,因为大家都知道游春香的婆婆对游春香戒心很重,什么都不让她碰,那她当贼一样防着,抱着孩子的游春香从早上10点多,到当天晚上一直没回家,全家人像疯了一样找直到第二天下午才在村子附近的灌木丛里找到了游春香和已经死去的婴儿,家人立即报警,这起杀子案用了1天时间告破,但是幼小的孩子却再也回不来了。


2、一个从小就性格偏执的女子

这起悲剧让人不由想起幼年时候的游春香,其实那时的游春香就有性格缺陷,但是在农村这种不影响生活的心理疾病是不会有人在意的,特别是女孩更不会有人在意,所以游春香的性格缺陷一直被带到成年,她不断的离家出走就是一种求助信号,但是却被家人忽略了,随着年纪的增加,游春香自己没有办法调整好自己的心理,一次又一次的婚姻失败,让她的心理不断的受刺激,让她越来越偏离正常人的思维方式,也就是普通人说的钻进了牛角尖,她被这种偏执的性格所束缚,无法得到帮助,而周围环境的恶劣更加加剧了她的病情,婆婆丈夫对她的恶言相向,拳打脚踢,毫无温情可言,只会更加刺激她的病态心理,最终导致她向自己的孩子下手,用着种方式报复他们带给自己的伤害。

3、唯一可怜的就是无辜的孩子

游春香在杀死自己的孩子的时候,也有过一丝犹豫,虽然心理有疾病,但是游春香的母性还是存在的,可是想到婆婆丈夫的可恶嘴脸,那一丝母姓也被驱散了,剩下的只有仇恨,她希望他们也遭受到伤害,不管自己要付出什么代价,游春香的心理完全被报复的快意充满着,她忘了手里是柔弱的亲生儿子,她忘了这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她只想让婆婆丈夫痛苦,只有这种方式才能够让她常年被压制的心里,透出一口气。可怜的孩子就这样被游春香杀死了,他还什么都不知道!


游春香是可怜的,也是可恨的,可是最可恨的是农村社会里,普遍对女孩的无视,重男轻女的思想让他们从来对女孩都毫不在意的心理,像游春香这样从小就有性格缺陷的孩子,如果得到及时的治疗,怎么可能最后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这种现象如果放任不管,还会有人发生这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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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07
家暴必须判决离婚
第2个回答  2021-05-11

2017年12月7日,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上午10点,村民邝芳发现房间摇篮里的孙子不见了。因为匡芳发现他媳妇当时不在卧室,他想可能是媳妇跟孙子出去了,她现在也没太在意。与此同时,村民徐勇正在他家的广场上晒太阳。这时,他看到尤春香抱着孩子路过,于是转过身来,自豪地对大家说: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你春香的婆婆居然让你春香带孩子。

那天快到中午的时候,尤春香的婆婆发现该吃午饭了,但是媳妇还没回来。现在她开始担心了,叫家人采取行动,去村里四处看看,晚上还是找不到。第二天下午4点,尤春香的岳父袁茂才发现儿媳妇躲在“回帖”附近的灌木丛里哭。他走过去发现当时才10。

袁茂才问媳妇:“孩子是你杀的吗?”游春香说好,袁茂才说:“杀人了,跑不掉。”尤春香回答道:我不跑。被谋杀的男婴显然是游春香的亲生儿子。俗话说,虎毒不吃孩子。那她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骨肉?中间发生了什么?如果你想知道整个故事,你必须从头开始。

游春香,江西人,1987年4月2日出生于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一个农村家庭。他只上了两年小学就辍学了。尤春香性格倔强,与家人关系不协调。长大后,他多次离家出走。尤春香两次离婚,第一次没有领结婚证。2007年,尤春香再婚,但因为经常离家出走等原因,男方与她离婚。

2015年12月,游春香第三次嫁给邻村袁宏基。尤春香性格内向,很少和人说话。但是,她依然是村里的本分,从来没有和邻居发生过什么矛盾。但她与第三任丈夫及家人的关系特别僵,尤其是婆婆匡芳,经常和婆婆吵架。

庭审时,尤春香直言,婆家对她不好。她的丈夫袁宏基和婆婆匡芳甚至联手欺负她。婆婆经常骂她,叫她三五个小时出家门,把家里的东西都锁起来,所以对她很警惕。甚至她的新生男婴也不允许碰她。

她老公袁宏基经常骂她,有时候她不高兴他就打她,甚至让她跪下认错。如果她不承认,她就不会进屋。婆婆和老公相互勾结欺负她,让她觉得活着真的很无聊,因为婆婆和老公都很关心她生下的男婴。久而久之,尤春香就有了杀死男婴来实现复仇的想法。

2017年2月7日上午10点,尤春香从婆婆邝芳房间偷偷带走了年仅10个月的男婴。之后,她沿着小路走到一个叫做“矮坑”的小山上,那里有一个坟墓。尤春香抱着小男孩,坐在墓旁的一棵冷杉树下。

尤春香下午哄着孩子睡觉,但她一下午都没睡,因为她一直在想丈夫和婆婆对她做的各种坏事,越想越生气。晚上7点,孩子因为又冷又饿,开始哭了。她试图哄他,但孩子一直在哭。面对哭闹的宝宝,她软软的,舍不得杀,甚至想带孩子回家。

但一想到当时丈夫和婆婆欺负她那张难看的脸,又因为当时天很黑,根本看不到路,她就坚定了报复的念头。当晚10点左右,尤春香把男婴带到距离杉树2米远的空地上,用手捏、压腿、绕绳等方式将男婴杀死,然后将他倾倒在附近的杂草中。

2018年10月19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游春香有期徒刑12年。2019年3月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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