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孩子爷爷名下的房产,离婚了,孩子父亲放弃继承给孩子留着,写在离婚协议里有法律效力吗?

您好,我想问下孩子爷爷名下的房产,离婚了,孩子父亲放弃继承给孩子留着,写在离婚协议里有法律效力吗,还有孩子父亲名下的房产暂时不过户,但是离婚协议会写明留给孩子,这样以后过户还可以吗,或者是所有的都必须立刻过户呢

您好,离婚协议的内容不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孩子父亲放弃继承,您儿子仍无法直接继承房产。这是因为法律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或无法继承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在离婚协议中如此约定是无效的,同时需要提示您色是,离婚协议中针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才是有效的,在房屋还不属于您跟配偶的情况下,您是不能对财产产权作出约定的。
那么您想要子女,获得爷爷名下的房产怎么办?只能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也就是爷爷、奶奶生前都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重约定房屋归您儿子继承才可以。但是写了遗嘱后,立遗嘱人有权随时变更、撤销,这一点是无法控制的,是立遗嘱人的法定权利,所以这个风险也是无法避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对协议离婚的查明】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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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21
你好,父亲放弃继承是个人选择,但不是直接给自己的孩子留着。继承人应在遗产处理前书面提出,根据法律规定,放弃继承的表示期限应当是从继承开始时起到遗产处理时止。由于继承权的放弃在继承中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继承人只有在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有效;否则,被视为接受继承。协议可以有效,但父亲需要有继承权,如果老人立遗嘱处分财产给别人,父亲对财产就没有处置的权利了。有效的遗嘱形式可以分成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以及录音录像遗嘱,不同的遗嘱形式有不同的有效条件。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124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1134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1135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1136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1137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1138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1139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9-20
爷爷财产放弃继承则没有财产处置权,必须先继承过来,父亲名下财产写在离婚协议里有效,但是可以反悔的。
建议在可以完全处置的条件完成过户和赠与,这样才比较有保证的。
第3个回答  2021-09-20
孩子爸爸放弃继承,则房子就归孩子爷爷的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孩子爷爷的父母、配偶、子女),离婚协议里写属于无权处分,虽然协议是有效的,但是没有其他继承人的追认,不能发生物权变动效力。追问

孩子的爷爷奶奶如果同意,孩子爸爸独生子女,是不是就可以,

追答

这样的话孩子爷爷奶奶直接赠与孩子就行了么,离婚协议只是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

第4个回答  2021-09-20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可以去做一个公证这样的话就比较放心了,公证需要按照写好的内容模板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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