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3-03-13
根据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第7次会议通过),第四节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可以理解为农民进城落户后家里承包地还有经营权承包期流转权。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