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是欠钱的一方。
债权是指根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以及其他法律规定,权利人享有的要求债务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根据第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如果未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对债务人没有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一经发出就不能撤销,除非经受让人同意。
根据第五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时,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同意,如果债权人未作表示,则视为不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