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在香港的影响力,大概是艺人中的第一,远超乎大家的印象,甚至想像。
艺人的名气,只要到了他们的那个层次。其个人影响力的大小,就不再是谁比谁的名气更大一点,或者资产多一点这么简单了。
而是看谁的社会公信力更高,看谁在政界的人脉更广,看谁在商界的人脉更广。
这方面,香港没人比的了黎明,
成龙大概都不行。
因为公益事业的突出,黎明的公信力极高。他是亚洲的第一个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特使。是世界上第一个持联合国护照的华裔平民。
1992年,他在北京开四场演唱会,央视直播并报道。演唱会结束后,他将所得1500万全部捐出。因此又受到国家级领导人单独请吃饭。
要知道,92年他才刚赚到钱,90年他还在无线电视台领工资呢。
可以说,是他所造成的社会效应与善举,为香港艺人正式敲开了大陆市场的大门。(此后减少了很多的行政干预)。
1995年左右,他以个人之力,筹款帮助国内8000万购得疫苗糖丸,彻底消灭了我囯的“
脊髓灰质炎”,即
小儿麻痹症。并与前李总L,合录喂幼儿吃糖丸的视频。
他的善举还有很多很多,每年都有不少。
在香港,他的知名度与公信力几乎是艺人中的极致。他自己又身有公职,并与每一届特首,都有或多或少的交情。与某一些港府司、局长的私交极好。此外,他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商界名流。
黎明多年以来,一直是与“和记黄埔”捆绑在一起的。他与当年的
李嘉诚关系一直不错。
2000年TVB台庆,他压轴演出,邵逸夫为他安排了空前盛大的排面。
他是香港唯一一个被港府三次授勋的艺人。
1998年,不到32岁的他,第一次被提名,便当选香港十大杰出青年。
这样的人,大家可以不喜欢他的才艺,但不能黑他。否则就是人品的问题了。
他是韩流风潮的模仿对象,是始祖。在韩国,连卢武炫这个韩国第一位民选总统,都是他的粉丝。
1997年,
香港回归,陈百祥去采访董特首,结果被董夫人拉住,聊了几个小时的黎明。
四位特首都有捧场黎明的演唱会。
黎明的身份属性和影响力,其实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艺人的范畴。既是艺人,又是慈善家、社会活动家和成功商人。不仅有深厚的社会知名度与认可度,还有广泛的政商圈人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