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前期的租庸调法,税额较轻,尤其是采取“输庸代役”的办法,让农民有休养生息的机会,多少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用唐代初期的经济繁荣。
租,就是农民向政府缴纳谷物,作为田税;调,就是农民向政府缴纳当地的土特产,一般指的是绢物等;庸,就是农民为政府服劳役代替纳物,艰险所谓“输役代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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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著名的贞观君臣论政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唐初的财政政策。其指导思想是“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廉吏,使民衣食有余”。
唐初利用战乱之后国家得以掌握大量空荒土地的优势,继续推行均田制,同时改革赋役制度,指定实施租庸调法。唐政府还经常临时性的减免税收。在唐朝,因自然灾害减征赋税已成为一项基本国策。
唐朝长期坚持轻税敛的思想和政策,一百二十年间没有改变。也就是在这一百二十年时间里,唐朝出现了两次盛世:前有贞观,后有开元,至玄宗开元年间,农业、手工业和商业都有长足的进步,成为封建社会的重大发展时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赋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