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单、被保险人清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4、医疗费发票、住院结算明细表、用药清单;
5、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出院证明、转院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
6、根据保单约定或保险人根据情况而提出的其他材料。
人身意外险,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保障项目分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