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到二十四孝图为什么既高兴又扫兴

如题所述

“我”高兴是因为:《二十四孝图》,乃陈少梅先生41岁时盛年之杰作,其题材不多见,笔墨工雅,设色清丽,非同寻常,故堪称国之重宝。

“我”扫兴是因为:通过《二十四孝图》“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看出了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此文章从当时的儿童读物谈起,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其实,《二十四孝图》中那些孝子们的故事,原本该是很感人的。只可惜,一代代人们给它披绫挂彩,涂脂抹粉,将感人的真实涂抹成了让人反感的矫情。鲁迅是想通过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

对于当下的国人,孝道该如何提倡,仍然是非常值得思索和探讨的问题。那些煞费苦心“修饰”出来的完美的、让人们去膜拜敬仰的神像,是不能打动人心的。

真正能让我们这些普通人感动的,永远是那些平凡的英雄,那些有过懦弱、有过自私、有过犹豫,然而最后选择了勇敢、选择了奉献、选择了坚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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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1
我所收得的最先的画图本子,是一位长辈的赠品:《二十四孝图》。这虽然不过薄薄的一本书,但是下图上说,鬼少人多,又为我一人所独有,使我高兴极了。A那里面的故事,似乎是谁都知道的;便是不识字的人,例如阿长,也只要一看图画便能够滔滔地讲出这一段的事迹。但是,我于高兴之余,接着就是扫兴,因为我请人讲完了二十四个故事之后,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
  “人之初,性本善”么?这并非现在要加研究的问题。但我还依稀记得,我幼小时候实未尝蓄意忤逆,对于父母,倒是极愿意孝顺的。不过年幼无知,只用了私见来解释“孝顺”的做法,以为无非是“听话”,“从命”;以及长大之后,给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饭罢了。自从得了“孝子”这一本教科书以后,才知道并不然,而且还要难到几十几百倍。其中自然也有可以勉力仿效的,如“子路负米”,“黄香扇枕”之类。“陆绩怀橘”也并不难,只要有阔人请我吃饭。“鲁迅先生作宾客而怀橘乎?”我便跪答云:“B吾母性之所爱,欲归以遗母。”阔人大佩服,于是孝子就做稳了,也非常省事。“哭竹生笋”就可疑,怕我的精诚未必会这样感动天地。但是哭不出笋来,还不过抛脸而已,一到“卧冰求鲤”,可就有性命之虞了。我乡的天气是温和的,严冬中,水面也只结一层薄冰,即使孩子的重量怎样小,躺上去,也一定哗喇一声,冰破落水,鲤鱼还不及游过来。自然,必须不顾性命,这才孝感神明,会有出乎意料之外的奇迹,但那时我还小,实在不明白这些。
  其中最使我不解,甚至于发生反感的,是“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件事。
  我至今还记得,一个躺在父母跟前的老头子,一个抱在母亲手上的小孩子,是怎样地使我发生不同的感想啊。他们一手都拿着“摇咕咚”。这玩意儿确是可爱的,然而是不该拿在老莱子手里的,他应该扶一枝拐杖。现在这模样,简直是装佯,侮辱了孩子。我没有再看第二回,一到这一页,便急速地翻过去了。
  至于玩着“摇咕咚”的郭巨的儿子,却实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亲的臂膊上,高高兴兴地笑着;他的父亲却正在掘窟窿,要将他埋掉了。说明云,“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C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刘向《孝子传》所说,却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给了两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结末又大略相像了,“及掘坑二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
第2个回答  2015-04-18
高兴的是:鬼少人多②归我一人独有③那里面的故事似乎准确无误④便是不识字的人,例如阿长,也只要一看图画便能够滔滔的讲出一段的事迹;扫兴的是:知道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1-10
二十四孝图》作为《朝花夕拾》收录的第三篇短文,和《狗·猫·鼠》的行文结构有些许类似,夹叙夹议,回忆中也不忘了针对社会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而在此,鲁迅先生提到了两点值得人注意,一是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碍白话者;二则是从中引申而出的关于孩子的图书,借此谈到了孝道。

鲁迅先生在文中写道:但是,我于高兴之余,接着就是扫兴,因为我请人讲完了二十四个故事之后,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

那么,先生为什么会发出如此感慨呢?《二十四孝图》本身究竟讲述了怎样的二十四个故事呢?

鉴于二十四孝其本身有多个版本,在此,我个人把我所看到的版本中的故事简单分成了两类,分别为单纯作为型和感天动地型,其中除去感天动地型中哭竹生笋、卖身葬父、卧冰求鲤、孝感动天、郭巨埋儿这五个故事,其余均无神力所助,属于单纯作为型。

这其中的故事,不仅是在现代,就是在鲁迅所处的时代,也有着难以理解的地方。在散文《二十四孝图》中,鲁迅先生认为“子路负米”、“黄香扇枕”是可以勉力仿效的,“陆绩怀橘”也不难,只要有阔人请吃饭,但“哭竹生笋”可疑,“卧冰求鲤”有性命之虞,至于“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则最使其不解,甚至于发生反感的。前者形态虚伪,后者令人害怕。

当然,作为我个人,看法和鲁迅先生稍有不同,这些故事里我最在意的故事有二。而我认为这两个故事也完全可以作为今天议题的典型例子。

彩衣养亲讲的是一个家贫如洗的人十分孝顺,靠讨饭敬养其父母。他乞讨来的全部食物都带回家中奉献给双亲,只要父母不尝,他再饥饿难忍也不敢先尝。如若有酒也一样,跪下献与父母,待父母接过杯子就起来又唱又跳来愉悦双亲。有人怜悯他的穷困,劝说他工作用所得来孝敬父母,但他却回答:“父母年迈,要是打工则离家太远,不能及时侍奉。”后来,父母去世了,他又靠乞讨将父母安葬。而每逢初一十五,他便带着食物去坟前哭祭。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无法否认,主人公是孝顺的,只要自己有什么就一定会想着父母,不愿出门工作也是因为一心一意记挂着父母。甚至可以发自内心的承认,世间也无几个人能做到他那样的“孝顺”。但“孝顺”的正确表达是否应该像他那样呢?让人深思。

其二便是鲁迅先生在《二十四孝图》中也提到的——郭巨埋儿。这个故事或许大家有所耳闻,简单来说,郭巨家贫,他的母亲常常省下自己吃的东西给他三岁的儿子,郭巨就对妻子说,“我们家穷不能好好的供养母亲,儿子又分去了母亲的食物,为什么不把儿子给埋了?”她的妻子不敢违抗他,只好在地上掘坑。当坑掘到二尺时,掘出了一釜的黄金,上面说“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他这才放弃将儿子给埋了的打算。

听完这个故事,我想其间的可怖和残忍均能领略。而这正是反应了我国古代的“孝道”思想,其核心便是“敬”,而这种“敬”从某些程度上来说,是不可逾越的。

我国“孝道”发源于西周,起先仅有两个内涵,分别是尊祖敬宗、传宗接代。而到了孔孟时期,“孝”的内涵逐渐丰富,有了“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以“孝悌”为重的五伦,有了“孝”要建立在“敬”的基础之上,孔子甚至还提出了“几谏”的概念,旨在当父母有错时,儿女可以用委婉的语气进行劝谏,以免陷父母于不义。

众所周知,孔孟所属的儒教从汉代始就成了我国封建社会时的治国思想,而“孝道”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君主统治国家的教条。诸如女子的“三从四德”、婚姻上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思想……这些都将“孝道”从家庭伦理转换到了政治伦理,也就意味着其本身成为了强制性的章法,例同于一条法律。好比现在若法律规定婚配后的子女一年内要回家看望父母三次,你作何感想?

当“孝道”从个人的义务和自觉,从一种道德标准变成了一条强制性合约,我们感受到的只是一种无形的压迫感和无奈感,而过去的两千年的封建社会里,我们国家的人都习以为常且无法改变的遵循着这种压迫而强制的“孝道”。

以二十四孝中我所列举的“彩衣养亲”和“郭巨埋儿”为例,均反映了百善孝为先的良好品质,而于今天的我们来看,这种“孝”本身就有些夸张有些变形了。

彩衣养亲中,儿子为孝敬父母不出门工作以乞讨为生,其本身的自我价值从正常且常见的做官、为商、务农的社会价值减至照料父母为主的非自我的家庭价值,而这种家庭价值在父母死后也依旧占据了其生活的大部分。父母安葬的花销是他乞讨来的,每逢初一十五他都会在坟前哭祭陪伴父母,很难想象在父母离去后,他能够好好工作实现自我价值。也就是说,彩衣养亲中的“孝”是以牺牲自我价值牺牲自己的生活来换取的。换做现在,你能想象一个人成日不工作靠乞讨为生在家孝敬父母吗?自己都难以生存下去,谈何孝敬?更何况孝敬本身就不是一种行为上的满足,更多的是精神上的陪伴与理解。在乞讨维持家用的同时,在省下自己所吃食物赠与父母的同时,你觉得这是一种贫穷得来的快乐吗?你觉得父母能为此真心实意地开心吗?

郭巨埋儿的故事就更加了,其本身就让我感受到封建时期家庭中夫的地位之重,郭巨的话他的夫人不敢违抗,只要由天出面赐予郭家一釜黄金。而郭巨埋儿的行为本身就是出于对自己母亲的不理解。母亲因为疼爱孙子,家境虽贫穷,仍愿意每日省食分给自己的孙儿,但郭巨却隐瞒母亲决定将自己的儿子活埋。他想要在物质上满足自己的母亲,却忽视了母亲的精神需求,这是真正的“孝”吗?我不敢苟同。鲁迅先生是这么说的,我想,事情虽然未必实现,但我从此总怕听到我的父母愁穷,怕看见我的白发的祖母,总觉得她是和我不两立,至少,也是一个和我的生命有些妨碍的人。又说,后来这印象日见其淡了,但总有些留遗,一直到她去世——这大概是送给《二十四孝图》的儒者所万料不到的罢。这正是对这种行为最为平静的讽刺。

“孝”其本身并无错,而封建主义、统治阶级、旧思想赋予了其太多本不属于“孝”的涵义。我并非否认我国的“孝道”文化思想,而是认为在现代“孝”本身蕴含着新的理解。

“孝”应该建立在长辈与晚辈之间平等的关爱上。

中国有句俗话叫“养个孩子来养老”,这句话本身可能大多数人都不会觉得有错,而我也并不是要批判要鄙夷这句话本身。我在想,说这句话时人的心理是利己的,这句话换个方式表达就是,生个孩子的目的是为了自己以后老有所依。那么根据这句话,孩子的出生就成了一种利益的交换,我生了你,所以以后我老了你要养我。这就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爱,不是因为我在你成长的时光里照顾你关心你,老了你才来照顾我关怀我,而是因为我生养了你。说的过分一点,父母是赋予了孩子生命,可孩子本身并未这样要求过。这种养儿防老的心理并不值得称道,反而有些近似道德绑架。而相反的,我国的“父慈子孝”的传统美德,则在子孝这一平常的事上加了一个前提条件——“父慈”。如果“父不慈”怎么办么?请参考历史上明正德年间的宁王叛乱、抗日战争的父子汉奸等等。

再者,如果长辈付出了足够的正确关爱、细心呵护,晚辈却不孝顺,在成人以后置之不理,这就意味着晚辈没有尽到自己做儿女的责任。本来的“孝”在“父慈”的基础上从道德义务变成了责任。这也是不平等的,更直接的说,这是一种不孝的行为。

“孝”更应该建立在长晚辈间的相互理解上。

为什么说更应该呢?不可否认,代与代之间存在着或大或小的代沟,某些行为在双方看来很多时候是不一样的。比如青春期时,有时父母可能因为担心孩子而去偷看孩子的日记,这对于父母来说是一种关心,而对于孩子来说是隐私的侵害是一种不尊重。这些认知上的差异与不理解积少成多就会造成双方的矛盾,即使不爆发出来,也会长期郁结于心。以至于有时父母认为自己对儿女施以了足够的关心,而儿女却有些“没良心”,成日反抗自己或是冷漠对待。这正是因为没能相互理解。没能相互理解,双方存在误解,怎么尽孝,这时,不说绝对,但儿女的某些行为一定会让父母不愉悦,难道这就是不孝了吗?是儿女就打算这么做吗?不,这和孝心本身是没有关系的,有关系的是两辈人之间的理解。所以相互理解很重要。

我们今天的“孝道”和过去的“孝道”有着理解上的不同,也因为时代的变化,除去了“孝道”上封建主义的外衣,可能生活中依旧会因为“孝”闹出一些不愉快,但归根结底品质是好的,只是人心不同而已。

我不赞成一些网上的言论,比如“外国人不需要尽孝道,老人都住养老院”、“外国老人住养老院是因为福利设施好”或者有些人谈到“孝道”本身就是一种道德绑架等等,这些思想我可以说它们毫无例外都是片面的。这些思想本身就是建立在两辈人之间没能达到相互理解,没能平等关爱的基础上。

可能有些人会反驳,相互理解哪有那么容易,我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会说有些长辈的思想已经固化了,很难改变了。对,我承认,不容易,也不一定能改变。那么我们难道要因为不容易就不去理解了吗?

当然不行,我们现在作为子女享受着父母的关爱,将来也是,我们自然会想要关爱他们。而当他们老了时,我们也成了父母,我们给予着孩子关爱理解,孩子也像我们年少时一样。人本身就是一个传递者,前者的思想无法改变,那就由我们后者将理念传递下去。人心或许不古,但是我心自明。

希望世界变得更美好,希望你我居住的小小世界周围都因为理解和关爱有“爱”的力量。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5
二十四孝图是封建社会的产物,他表现了古人一味地愚孝思想,有些还有灭绝人性的事,比如说郭巨埋儿,作为现代人,我们当然会不舒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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