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五口人,父母、弟弟、妻子和我。弟弟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如果弟弟在病发期间杀人或者将人砍伤,请问:
1、赔偿等民事责任,应该由我父母直接承担,还有由父母以及我和妻子一起承担?
2、如果由父母直接承担,而父母无力承担所有赔偿,是否要我和妻子承担其余的赔偿?
3、如果父母加上我和妻子现有的财产都不能承担其赔偿,我们是否还需要承担进一步的责任,如坐牢或者继续赚钱直到还清赔款为止?
4、弟弟还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如果与其接近,会有人身危险,甚至生命危险,父母曾有被弟弟打成重伤的情况。也就是说,亲属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但弟弟出现犯罪后,又要亲属承担民事责任。
我最想知道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亲属及监护人如何有效的对其进行监管,以减少其犯罪的几率?同时,亲属及监护人是否有正常的途径,最大程度的减少或消除 在弟弟犯罪后的连带民事责任?
5、鉴于弟弟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兼有暴力倾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病发以至于伤人,请问家属及监护人是否有权利采取类似如下的措施,以限制其自由:如强行将其锁起来,或者关在一个小屋子里等等?
6、如果因弟弟砍伤了人,受害人报案并向法院提出起诉。请问如何有效的证明:弟弟在行凶时,是属于有正常行为能力的人,还是属于丧失行为能力的人?
以及由哪一方负责取证,受害人一方,还是弟弟的监护人一方,还是司法机关?
在默认情况下,弟弟是不是会按照正常人的标准来承担责任?
7、如果弟弟的精神病,已经取得了医院的康复证明。请问家属是否可以顺利的解除与弟弟监护人的关系?
假使,弟弟后来受到某种刺激,导致精神病再次发作而犯罪,而家属因与弟弟长期分居,不知道弟弟再次犯上了精神病。请问,家属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