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婚迁户口,协议书各项资料都有,派出所的人说要加盖法院公章或民政办公章才可以办理,我又去加盖了.

加盖了民政公章派出所的人还说不行,要怎么样?不是说现在都从简了吗?什么都齐全,为什么不行?倒底想干吗?到那投诉他们去?我实在没办法了,为了小孩上学,有些事去乡下办不方便,但什么东西也都有了,为什么不给迁?

建议到派出所的上级,公安分局的信访办去反映,请信访办协调一下。追问

我明天再问问她还需要些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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