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民法侵权责任中的公平责任

如题所述

公平责任在《侵权责任法》中是一个赔偿原则,即在责任已经确定后,在赔偿损失时,考虑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分担损失的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24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于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所谓的“根据实际情况”,指的是根据经济情况。

需要对百度百科一案例作特别说明:“李某在帮邻居王某修理房屋时,从房上滑下摔伤。二人均对摔伤一事无过错。法院却令王某承担了一定损失。此案处理运用的便是公平责任。”
百度百科如此解释略有不妥:如果是王某(花钱)雇邻居李某修理房屋,或者李某主动帮忙王某没有拒绝的,实际上主要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是否可以根据“公平原则”要求王某多要赔偿,尚无定论)
只有在王某对李某的监督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或者明确拒绝李某帮忙时,才主要适用公平责任。

PS:如果是法学学生的话,题主可以思考一点:公平责任是不是归责责任?
侵权责任法正统的归责原则只有两条:“过错原则”和“无过错原则”。公平原则实际上是规定在“赔偿方式”一节的,一般也不认为其是归责原则,只是赔偿原则。但是王利明教授等人持不同观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