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医保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按当地医保规定,到参保地的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异地费用由本人先垫付,再办理报销手续。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有医保联网结算,异地人员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到就医地,刷医保卡就医,直接结算费用。参保地与就医地建立了医保代报销办作关系,参保人办理备案手续后,医疗费用,委托就医地的机构办理报销。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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