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四川成都,一名男子突然横穿三环主路,一辆白色轿车为了及时避让紧急刹车。车后的越野车虽然紧急刹车,但还是与白色轿车相撞。越野车因其巨大的惯性,撞车后侧翻,与左侧内车道的另外两车相撞,造成了四车连撞的重大交通事故。警方调查后发布官方通报,称该男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看到男子横穿马路导致四车相撞的视频后,网友们纷纷发表看法。一位网友说开车最怕这种鬼探头。也有网友说,要是我开车,他早就没命了。有网友表示,自己想死,也不要害别人。
希望以后非机动车、行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依据法律公正地划分责任,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建立法治社会。这种类似的事情以前也发生过,好像没人被抓到。这次抓到了这种人,也是很大的进步。这种人下次可能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随意过马路危害极大,害人害己,所以要负主要责任,而不是被拘留几天这么简单。
司机应该遵守交通规则,行人也应该遵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按照交通法规处理。我记得很多年前看过一个电视新闻。一个外地的男人来城里看望他的姐姐。有一天,他第二天独自过马路被撞死了。当他的姐姐到达现场时,她非常痛苦。但是离事故现场不到50米就是斑马线的红绿灯!所以这种人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这次的判决真是前所未有的进步。只有违法者承担了法律责任,违法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才会提高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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